2024年秋季广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发布: admin 来源: 县教育局 日期:2024年07月02日 17:29:22 阅读: -

  广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是义务教育阶段培智类公办学校。招收教育对象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智力障碍、自闭症和轻度脑瘫等适龄儿童。为进一步规范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肇庆市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24年秋季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广宁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或三甲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年龄满6周岁〔2018831日(含831日)前出生〕未入读过小学的智力障碍、自闭症和轻度脑瘫等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障儿童。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再录取非广宁县户籍的随迁子女。

  二 、招生规模

  2024年计划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障儿童少年20人。其中,一年级新生8人。在满足一年级招生的情况下,可适当招收其他年级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

  三、入学条件

  (一)具有一定生活适应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二)能在校园内独立学习生活,具备走读条件。

  (三)无自残自伤及攻击行为,无传染性疾病。

  (四)入读儿童须持有《残疾人证》。

  (五)不适宜到校就读的适龄重度、极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教育局安置就读方式。

  四、报名登记

  (一)接受报名登记时间:202474-712日。

  (二)报名登记地点:广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二楼教导处。学校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庄前西路(武装部西侧)。联系人:欧阳老师(联系电话:0758-8622228

  (三)报名需携带和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报名人的本页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人的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彩照3张;

  3.报名人的免疫接种证明;

  4.报名人的残疾证或三甲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评估安排

  学校将于7月中旬安排评估小组对已报名登记的适龄残障儿童进行入学综合评估(具体评估时间以电话形式通知家长)。

  六、资料审核,公示与录取

  经评估适合入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对象,由我校对其资料进行核查后,拟定录取名单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并对拟录取的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拟录取学生名单将在我校正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819日至23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会通过电话直接通知家长。新生于2024831日到学校完成入学注册。

  七、其他

  (一)家长不得隐瞒学生疾病史,如因隐瞒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负。

  (二)对招生过程有异议的,请到广宁县教育局教育股申诉。

  招生监督电话:0758-8623047(广宁县教育局教育股)

     

广宁县特殊教育学校

20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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