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宁县英艺大坪岗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废止的公告
广宁县英艺大坪岗幼儿园、广宁县坑口镇赤水幼儿园、广宁县宾亨镇江西童星幼儿园、广宁县博艺朗晴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已于2023年8月向广宁县教育局提交了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停止办学的申请,4所幼儿园已经召开了董事会会议、教职工会议和家长会,做好了师生分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5号)等有关规定,广宁县英艺大坪岗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44122360000658号)已废止、广宁县坑口镇赤水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44122360000668号)已废止、广宁县宾亨镇江西童星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44122360000808号)已废止、广宁县博艺朗晴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44122360000878号)已废止,现予以公告。
广宁县宾亨镇江西童星幼儿园、广宁县坑口镇赤水幼儿园、广宁县英艺大坪岗幼儿园、广宁县博艺朗晴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自公告之日起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其办学许可证作废,不得再使用该办学许可证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广宁县教育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