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和委托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 admin 来源: 本网 日期:2022年10月14日 16:57:11 阅读: -

各镇人民政府,南街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放管服”改革和基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大向市场、社会和基层政府简政放权力度,市政府决定下放和委托一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现将《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和委托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决定》(肇府〔2021〕11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抓好下放和委托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制定承接落实实施方案和管理规范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顺畅,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节,确保工作承接落实到位。

  二、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十统一系统)对下放和委托事项进行纳入实施,填报实施清单内容并进行提交发布,此项工作需于2022 年1 月20 日前完成。三、县司法局要尽快会同各有关单位对涉及需要废止或修订的县政府、镇政府或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具体按照我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程序办理。

  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政数局反映。


附件:下放和委托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pdf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1 月14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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