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宁县文化馆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能
一、行政办公室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全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对馆领导负责。
(二)完成馆长室下达的各项工作指令和任务,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在馆长室的领导下负责全馆及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负责干部职工的考勤、考核、工资、妇女、计生、老干等工作;根据馆的发展需要做好人员配备、党群工作、宣传教育、安全保卫、生活福利、医疗保健以及各种证件
的保管、年审等工作。
(四)负责秘书工作。根据馆长的安排,做好工作计划、总结、各类文件、规章制度的制订以及全馆文印、文秘、公章、综合档案的管理和大事记登录、馆级会议记录等工作。
(五)负责全馆财务工作,对全馆的财务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及时向馆领导提供财经活动情况,包括计划、预算、财经收支和资金情况;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经济运转和账目管理。
二、艺术活动组
(一)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实施工作。
(二)根据我县群众文化工作发展的需要,为满足和活跃群众的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各类生动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三)根据社会需要,承办各类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包括演出、比赛、庆典、宣传等)。
(四)对我馆中心团队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五)对群众文化活动的意义、作用、规律进行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
三、培训辅导组
(一)组织开展对我馆业务干部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
(二)对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基层文艺骨干进行各类艺术培训辅导。
(三)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开放的实施意见,大力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免费艺术培训。
(四)根据社会需要,组织开展文化、艺术知识及技能的培训辅导。
(五)负责我馆主办、承办或协办的少儿活动项目的组织、策划、实施工作。
(六)对我馆开办或合办的其他办学形式进行管理和指导。
(七)积极探索馆办培训、办学的经验和规律。
四、创作调研组
(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设立和组织的艺术大赛、评比等活动开展创作。
(二)根据上级的工作需要和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文艺创作。
(三)完成我馆的创作计划和创作任务。
(四)根据社会和市场的需求,组织开展文艺创作。
(五)鼓励创作出符合“三个贴近”而又有探索性意义的艺术作品。
(六)负责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
(七)对文艺创作理论的研究和探讨。
(八)对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的系统研究,对文化馆各项工作职能的理论研究。
五、基层文化组
(一)组织开展基层文化站业务指导;负责开展基层文化站业务干部和农村乡镇群众文化骨干的业务培训和辅导;
(二)指导和协调基层文化阵地文化站的建设;组织收集、整理、分析文化站建设中运行、管理、队伍、群众等方面的情况;完成上级布置的有关检查和督导任务。
六、广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
(一)承担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计划和工作规范有关具体工作,履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咨询;
(二)组织全县范围普查工作的开展;指导保护计划的实施;
(三)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
(四)举办学术、展览(演)及公益活动,交流、推介、宣传保护工作的成果和经验;
(五)组织实施研究成果的发表和人才培训等。
个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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