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博物馆概况
广宁县博物馆成立于1982年12月,办公室设在原县文化局(在博物馆成立之前,县的文物工作由县文化局负责),首任馆长陈昭华。1986年7月,坐落在县城环城西路烈士陵园内的县博物馆新馆基建工程正式动工,1990年1月2日,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60平方米的新馆落成并投入使用。1990─1994年,《广宁农民运动陈列》、《广宁革命史陈列》、《广宁古文物展》先后在博物馆展出。1998年6月,因受特大暴雨袭击,博物馆东侧长30米、高78米的护馆石基崩塌,7月初对该石基进行全面维修,工程至11月底竣工。2001年8月,博物馆东侧扩建工程动工,工程至2002年7月竣工,2002年8月,楼高三层,建筑面积530平方米的扩建馆舍落成投入使用。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粤桂湘边纵队成立60周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需在博物馆内布置《粤桂湘边纵队史迹陈列》,由于当时受展厅面积局限,决定在博物馆西侧空地进行扩建,扩建工程从2008年3月动工,12月底竣工,建筑面积440平方米。现博物馆大楼经过两次扩建,总建筑面积2630平方米。扩建的馆舍与原主体大楼连为一体,建筑风格相同,并于2009年1月至7月整体统一装修。2009年7月23日,《粤桂湘边纵队史迹陈列》对外开放。《广宁古代文物陈列》、《广宁农民运动陈列》内容经充实、调整并重新制作、安装,于2009年12月以全新面貌对外开放。该馆为肇庆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地址] 广宁县南街镇环城西路烈士陵园内
[邮编] 526300
[电话] 0758—8632683
[电子邮箱] gnxbwg@126.com
[开放时间] 星期一闭馆,星期二至星期日开放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票价] 免费
广宁县博物馆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全馆性的公文起草印制、收发文处理与管理,各类馆级会议、专题会议和展览的筹备组织,党政印章及介绍信使用管理,全馆重要信息的汇集编报,对外文化联络交流、公务接待,各类文书文件、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保管和利用,接待室、会议室的使用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处理,内外、上下、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党务、工青妇工作,小额工程招标组织协调等。
(二)人事财务部
1、干部职工管理(招聘、吸收、录用、调配、任免、考察、 培训、奖惩、个人档案管理等),临时合同工管理,劳动工资管理,职称评聘,考勤考核,报表统计,人事机要资料管理,机构编制设置,各项保险福利,公费医疗,慰问抚恤,离退人员管理,素质教育等。
2、全馆财务管理,年度财务预算和会计、统计报表的汇总、编报,现金、支票和会计档案管理,负责全馆收入和支出的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工资、奖金发放,记账、结账,以及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经济事项的决策、制定等工作。
(三)文物保管部
1、主要对馆藏文物、标本、资料等藏品及库房进行科学管理,对藏品进行保护、研究和提供使用,包括登记、编目、建账、立档(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拨库等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承担文物、标本、资料等的日常征集工作。
2、文物的保护、保养、装裱、修复、复制的制作,对外开展相关技术的培训、咨询及文物的修复、复制等业务。开展文物藏品保护科学技术与应用技术的基础研究,监测与改善藏品、展品的保护条件,防止藏品、展品的自然因素损害。
3、对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和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文物资料进行搜集、整理与研究并开展相关陈列展览,进行相关宣传教育。
(四)陈列展览部
主要负责陈列展览的策划筹备、布展及维护,同时提供各项工作业务所需要的美术、摄影、录像、广告、出版等技术性服务。
(五)宣传教育部
1、陈列展览及相关知识的对外宣传、报导、推广、讲解、教育,建立同媒体、学校、旅游部门等单位的联通渠道,组织观众参观学习,举办专题讲座,编写教育读物,培训义务讲解员和志愿者,组建发展博物馆之友组织,收集观众反馈信息,提高社会效益。
2、搜集、保护、管理、利用本馆公共图书资料及有关文物网络信息,做好入藏图书资料的登记、分类、编目、制卡以及保洁、防虫防潮等工作,协助编辑出版文物图书资料,开展同有关文博单位交换图书资料等工作。
3、展厅、各类视听活动厅等所有对外开放空间场所的管理,观众教育与服务区内各子系统的管理,观众客流的开放、疏导、调节、控制与服务,临时展品的保管、登记,门锁管理、本馆宣传资料发放等。
(六)保卫后勤部
1、藏品、展品和常规相关安全保卫,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内外开放空间的警戒、巡逻、电子监控等,本馆人员消防组织与培训、节假日安全检查、安防系统及设备的管理,干部夜间值班制度督促落实等。联络、协调、督促保安公司履行合同规定的外部安全保卫职责。
2、负责物业的管理与维修,设备的监管与检修,使用与保养,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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