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停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我局拟将我县部分目前停产失联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予以停用(设备清单见附表),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5日至3月20日。如对拟停用设备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到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
联系方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电话:0758-8660671
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小迳(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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