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我局拟将我县部分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予以注销(设备清单见附表),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4日至8月19日。如对拟注销设备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到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
联系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电话:0758-8660671
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小迳(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我局拟将我县部分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予以注销(设备清单见附表),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4日至8月19日。如对拟注销设备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到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
联系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电话:0758-8660671
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小迳(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