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 admin 来源: 本网 日期:2023年02月20日 16:10:58 阅读: -

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企业名称

注册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种类(中文名称)

罚款金额

没收金额

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备注

公示
日期

广宁县螺岗镇灰太狼食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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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字〔2023〕第11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采购食品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警告、没收非法物品、罚款

3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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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当事人采购食品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予以警告;
二、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康师傅绿茶”2瓶,货值金额共计6.00元;
三、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上缴国库。

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4日



梁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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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字〔2023〕第12号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和发布使用医疗用语的食品广告

罚款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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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广告发布费2倍罚款,即10.00元(大写: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



附件:宁市监处字〔2023〕第11号广宁县螺岗镇灰太狼食品店(经营者:林定杰).docx

          宁市监处字〔2023〕第12号梁诗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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