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 admin 来源: 本网 日期:2023年01月13日 11:04:15 阅读: -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注册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种类(中文名称)

罚款金额

没收金额

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备注

公示
日期

广宁县南街街道都巷电子商务便民服务站

92441223MA4WGR8P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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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字〔2022〕第158号

发布商品质量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广告

罚款

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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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广告发布费3倍罚款,即600.00元(陆佰元整)。

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广宁县石涧镇妹姐食用油加工店

92441223MA4WFF8J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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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字〔2023〕第01号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未建立台账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8000.00元

140.00元

一、对于当事人未建立台账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140.00元(壹佰肆拾元整);
三、罚款:800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
合计罚没款:8140.00元(捌仟壹佰肆拾元整)。

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



广宁县御膳荟餐厅

92441223MA562KRB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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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字〔2023〕第02号

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

罚款

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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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000.00元(伍仟元整)。

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9日



广宁县佰纳白胖子美食店

92441223MABQJNBM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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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字〔2023〕第03号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进货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5000.00元

6.40元

一、对于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6.40元(陆元肆角);
三、罚款:5000.00元(伍仟元整);
合计罚没款:5006.40元(伍仟零陆元肆角)。

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



广宁华侨大酒店

91441200727046835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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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处字〔2023〕第04号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进货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5000.00元

20.14元

一、对于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20.14元(贰拾元壹角肆分);
三、罚款:5000.00元(伍仟元整);
合计罚没款:5020.14元(伍仟零贰拾元壹角肆分)。

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广宁县石咀镇剑华粮油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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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223600136996

宁市监处字〔2023〕第05号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8000.00元

910.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910.00元(玖佰壹拾元整);
2.罚款:800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
合计罚没款:8910.00元(捌仟玖佰壹拾元整)。

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附件: 1.宁市监处字〔2022〕第158号广宁县南街街道都巷电子商务便民服务站.docx

            2.宁市监处字〔2023〕第01号广宁县石涧镇妹姐食用油加工店(经营者:程树妹).docx

           3.宁市监处字〔2023〕第02号广宁县御膳荟餐厅(经营者:卢坚).docx

           4.宁市监处字〔2023〕第03号广宁县佰纳白胖子美食店(经营者:曹冬生).docx

           5.宁市监处字〔2023〕第04号广宁华侨大酒店.docx

           6.宁市监处字〔2023〕第05号广宁县石咀镇剑华粮油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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