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 admin 来源: 本网 日期:2022年06月13日 08:47:16 阅读: -
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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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种类(中文名称)罚款金额没收金额处罚内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备注公示
日期
肇庆市广宁县光电铝业科技有限公司91441223555579108L/宁市监处字〔2022〕第2-009号肇庆市广宁县光电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未取得使用登记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以及使用未持证人员驾驶叉车罚款100000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在收到本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对使用的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及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并对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整(人民币壹万元整)
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1日
广宁县南街镇诚信鲜果店(经营者:周庆连)92441223L68317365N/宁市监处字〔2022〕第2-008号周庆连(广宁县南街镇诚信鲜果店)经营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5000/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8包江联宫廷桃酥;
二、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
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8日
广宁县车布垌百果坊水果商行(经营者:陈福运)91441223MA578JQK7M/宁市监处字〔2022〕第2-007号陈福运(广宁县车布垌百果坊水果商行)经营超过
保质期的食品和未明码标价
罚款5000/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40包嘉之祥法式雪饼;
二、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4000元(肆仟元整)罚款;
三、对未明码标价的行为处1000元(壹仟元整)罚款。
    合计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
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8日

附件:陈福运13行政处罚决定书.docx

          周庆连13行政处罚决定书.docx

         光电铝业13行政处罚决定书.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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