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 admin 来源: 本网 日期:2022年04月13日 11:06:40 阅读: -
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注册号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种类(中文名称)罚款金额没收金额处罚内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备注
广宁县笋丰食品加工厂91441223MA534HXB79/宁市监处字〔2022〕5-004号生产营养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未按规定查验食品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明、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涉案物品50002168.4一、警告;
二、没收当事人销售营养标签不符合要求的“泡椒脆笋”(生产日期:2022年01月20日)的违法所得26.4元;
三、没收营养标签不符合要求的“泡椒脆笋”(生产日期:2022年01月20日)606袋;
四、罚款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上缴国库。
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11日


附件:宁市监处字〔2022〕5-004号广宁县笋丰食品加工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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