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双十一” “双十二”网络集中促销合规经营提示

发布: admin 来源: 本网 日期:2023年10月27日 10:19:18 阅读: -

  “双十一”“双十二”将至,为守牢网络市场交易安全底线,优化网络营商环境,增强网络市场发展信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宁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本县网络交易市场规范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现对网络交易经营者开展“双十一” “双十二”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作如下提示:

  一是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7号)相关规定。禁止无证无照经营、未依法公示相关信息、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规搭售等行为。

  二是严格遵守相关禁限售规定。禁止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搞不当营商活动,网售涉党建材料售卖和代写相关信息、网红主播利用弱势群体及灾难事件等进行流量变现、卖惨式网络营销等行为,销售商品信息含有色情、软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内容的商品,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挑战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底线的营销行为。

  三是严格遵守质量安全规定。禁止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假冒伪劣的“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燃气器具及配件、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销售与强制性认证产品合格证信息不一致或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销售电动自行车“解限速”装置等违法产品等。销售非法宣称疾病预防、治疗,未经注册或备案非法宣称保健功能的食品、无标签标识、无合格证、无警示标志的“三无”儿童和学生用品,“炸包”“臭包”“玩具手雷”“圆珠笔刀”等“三无”问题集中的危险玩具文具的营销行为。

  四是严格遵守广告发布规定。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互联网直播方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禁止发布虚假宣传、低俗内容和虚假违法商业广告。

  五是禁止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售卖虚假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活动。

  六是禁止利用促销活动销售侵权假冒产品或从事其他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七是禁止在电商领域利用集中促销活动之机,涉嫌违反其他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网络交易经营者应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对于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不得推诿拖延,要积极配合并及时妥善处理网络消费纠纷,防止发生集中投诉的 “热搜”事件。


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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