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婚姻登记从“全城通办”到“跨省通办”

数据显示,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广东省累计“跨省”办理婚姻登记70478对,办理量居试点地区首位。
“对我们在外地工作的人来说,真的方便太多了!”2021年6月1日这天,广东省东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迎来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首对非东莞户籍新人。这对新人分别是来自广东潮汕的林汉清和广西钦州的张丽荣,他们原计划回老家办理结婚登记,在得知东莞市可以办理时,他们特别高兴,第一时间就预约了服务。
这得益于广东省被民政部列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
2021年6月1日,根据国务院授权,民政部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5省(市)部署开展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2省2市开展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如今两年过去了,作为试点省份之一的广东省,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婚姻登记服务的需求,在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上进行探索的同时,还推进了全省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
数据显示,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广东省累计“跨省”办理婚姻登记70478对,办理量居试点地区首位。
为了让更多地区的群众享受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服务,国务院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自2023年6月1日起,北京、天津等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其中,广东省继续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全城通办”
缘起“一群外来大学生”的来信
值得一提的是,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之前,广东省在2018年实施了婚姻登记“全城通办”,这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积累了丰富经验,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7年4月,时任广东省政协主席王荣收到一封署名为“一群外来大学生”的来信。信中表示,“我们都到了婚姻年龄,许多人在婚姻登记手续上感到纠结……若可以在广州代办,收费再高些,我们都乐意。”
收到这封来信后,王荣立刻作出批示:“请社法委作一调研,提出合理化建议”。
对此,广东省民政厅组织了相关调研,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同时通过电话对外来青年相对集中的国企、民企及高校适龄人群婚姻登记状况进行了访谈。
调查显示,截至2017年7月,全省流动人口总量为4113.26万人,其中20~45周岁的有2231.16万人,占总量的54.24%。作为人口流入大省,广东外来人口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十分迫切。
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王荣又联合了21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推进异地办理婚姻登记工作的提案》,并邀请民政部和广东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部分地级市民政局负责人,以及部分住粤全国政协委员和广东省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召开高规格的对口协商会,共同探讨异地婚姻登记的可行路径。
广东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当时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为了更好地满足群众异地婚姻登记的实际需求,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便利,节约他们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2018年1月29日,广州市启动了婚姻登记“全城通办”试点工作,成为全国第二个实现婚姻登记“全城通办”的城市。截至2021年5月底,广东省有13个地市实现了婚姻登记“全城通办”,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奠定了良好基础。
“跨省通办”
稳妥有序推进

2021年6月1日,广东省正式启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当天,广州市白云区婚姻登记处有不少双方非广州市户籍的当事人到场办理婚姻登记。
为确保2021年6月1日如期启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广东省民政厅从三个方面作了部署。一是印发《关于做好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的通知》;二是加快婚姻登记办理智能化,积极做好服务人群数量测算,稳妥有序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三是升级全省婚姻管理信息系统,开放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预约功能。
提及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线上预约启动的场景时,广东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四级调研员金远晖说,“我到现在印象还非常深刻。我们是在2021年5月31日零点开放的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预约功能,没想到一开放马上就有群众预约,不到两小时,很多时段的预约就显示已满,说明群众很期待这件事。”
为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广东省民政厅成立了由省民政厅分管副厅长任组长的“跨省通办”领导小组,各地级市民政局分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广东省民政厅召开全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培训,确保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准确有效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
广东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陈怡琳表示,两年来,利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契机,广东省民政部门不断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全省近40个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场地搬迁和升级改造,广州市3个婚姻登记处和深圳市4个婚姻登记处搬迁到公园,佛山市2个婚姻登记处搬进景区,广州市每个区还建有婚姻登记户外颁证点。
此外,由于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需要完备的信息系统、完善的婚姻数据、高效安全的数据共享做支撑,根据工作需求,广东省民政厅对省婚姻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多次升级改造,开发图像采集、人脸识别、指纹比对、身份识别等功能,还优化网上预约系统,增加短信提醒、预约验证,以及整合预约与预录、材料上传等功能。全省完成了1950年以来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基本完成了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同时,全省婚姻登记机关都配备了“一体机”,服务量大的婚姻登记机关还配备了自助服务终端,有效加快了广东省婚姻管理信息化、智能化进程。
扩大试点工作
让群众不再为爱奔波
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在第一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即将满两周年之际,民政部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了扩大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介绍了已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情况。截至2023年5月24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累计“跨省”办理婚姻登记125247对。
“总体来看,全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顺民心、得民意,有效满足了群众异地婚姻登记实际需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有效满足了群众婚姻登记需求;二是促进了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体制改革;三是提升了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水平;四是降低了全社会的婚姻登记成本。”王金华表示,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经过评估论证,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让更多地区的群众受益。
调整后,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共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自2023年6月1日起,试点时间为2年。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第一批试点地区经验,这次试点进一步放宽了使用居住证的范围。”王金华介绍,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允许一方或双方户籍是本省(区、市)的,可以在本省(区、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与此同时,会上明确了第一批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5个原有试点省份继续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结束时间与新纳入试点地区结束时间保持一致。

广东省东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为新人办理结婚登记。
广东省继续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第二天,广东省东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和往常一样为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提供着服务。和之前不同的是,非东莞市户籍的广东人办理结婚登记时不需要提供居住证。
广东省东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只要一方或双方是广东省内户籍,但非东莞市户籍,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供其居住证。现在,广东省继续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之后,只要有一方或双方是广东省户籍的,在广东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和经批准办理“跨省通办”业务的乡镇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时无需提供居住证。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息息相关。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让群众不再为爱奔波,是民政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落实‘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的重要举措。”广东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服务水平,为促进婚姻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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