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广宁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送达公告

发布: admin 来源: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6年01月06日 15:46:31 阅读: -

蔡文杰:

  我局于2026年1月6日依法向你作出《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宁社保追字〔2026〕1号),请你退回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待遇共1000元。因我局现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宁社保追字〔2026〕1号),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决定书。如逾期未领取,自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请你在收到《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宁社保追字〔2026〕1号)后30日内,依法履行退回1000元义务。如你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的,请你在自收到《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宁社保追字〔2026〕1号)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方式:居保办公室   李 生 0758-8662282

  联系地址: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达信路22号 

        肇庆市广宁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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