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价格监管情况的工作汇报
2021年,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价格监督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努力完成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价格监督检查共出动365多人次,检查相关企业232家(其中:粮油批发15家,农贸市场27个,商场超市18家,各类药店63家,旅游景区8个,宾馆旅业31家,餐饮企业48家,交通运输企业9家,煤气站1个,高速高公路收费点3个,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9家)。
二、检查情况
(1)加强交通运输和市场价格监管力度
对全县客运票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候车厅明码标价和执行情况,同时提醒、告诫各客运经营车主严格执行春运道路客运价格政策,严禁借节假日之机涨价。对广宁县好宜家、沃尔玛大型超市、汇盈市场、五一大市场以及各乡镇的超市、粮油店等商家进行了抽查,加强对县内猪肉市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猪肉的市场供求变化及价格走势,着重对粮食、食用油、肉禽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管,实地查看各商家商品供应、宣传促销行为及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是否规范标价,是否存在模糊标价等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经营单位基本能按规定执行,市场繁荣,价格稳定,没有出现价格异动情况,没出现趁机涨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2)对各大药店的防疫用品加强监督巡查
今年来,检查人员对辖区内的各大药店进行抽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每天至少安排一组至两组人外出巡查,提醒告诫各经营者依法经营,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哄抬价格,确保防疫用品价格平稳。
(3)加强旅游景区和高速服务区的监管工作
做好旅游景区景点门票明码标价指导督查工作。加大对碧翠湖、竹海大观等热门景区及周边餐饮、广宁华侨大酒店、皇宫酒店、维也纳广宁店等旅业宾馆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管,重点检查景区门票价格公示执行情况和高速服务区内超市、餐饮店、加油站等明码标价执行情况。经查,各景区、旅业、餐饮、高速服务区内的经营门店没有出现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等违法行为。
(4)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检查情况
检查人员对南街镇优居房地产信息咨询中心、广宁县尚业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广宁县国年房地产有限公司等6家房屋中介服务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查,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均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收费价目表,内容包括收费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机构信息以及投诉电话等。检查显示,中介服务公司与房屋买卖方均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服务收费确认书》,价格由双方协商而定。居间代理费一般按买卖成交总价的2%收取(买卖双方各收取1%)。没有出现垄断市场、囤积房源、采取内部认购或雇人排队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等违规行为。
(5)对供水、供气、转供电主体的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分别对肇水水务广宁分公司、广宁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水务公司是否执行分类用水价格销售,居民用水是否实行阶梯水价制度,供水工程安装是否存在巧立名目收取所谓试验费,验收费、开通费、增容费等费用的行为。对广宁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检查是否执行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通气费、点火费等,同时对去年检查过的4家转供电主体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落实,去年已经执行到位,对检查的供水、供气两家公司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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