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肇庆市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作为实现我市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快绿色崛起、争当湾区新秀的一项重要制度保证。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加快形成我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
二、工作要点
(一)健全完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共同参与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推动扩大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二)全面清理妨碍粤港澳大湾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重点清理妨碍民营企业发展和违反内外资一致原则的歧视性准入、指定交易政策措施,防止滥用行政权力通过招投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公证等形式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三)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提高自我审查工作质量,完善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抽查、举报回应等工作制度。
(四)加强我市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报告制度,探索加强对同级政策措施制定机构公平竞争审查的外部监督。
(五)根据修订后的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完善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六)不定期组织开展政策措施抽查调研工作,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量。
(七)持续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法治政府、绩效考核机制,结合法治广东、质量强市等相关考评工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
(八)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培训,加强公平竞争舆论宣传。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共同参与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参照上级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及组织架构,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及时牵头修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及时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名单,推动扩大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市县两级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完善修订内部审查机制。为提高我市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市县两级直属各单位结合此前机构改革,尚未建立内部审查机制的应及时建立,已建立的应根据修订后的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查机制,并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审查工作走形式、走过场。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本地区直属各单位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县两级直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三)切实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1〕34号)有关要求,市县两级直属各单位应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审查标准,履行审查程序,提高自我审查工作质量,持续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工作。全面清理妨碍粤港澳大湾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重点清理妨碍民营企业发展和违反内外资一致原则的歧视性准入、指定交易政策措施,防止滥用行政权力通过招投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公证等形式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市县两级司法局在对以本级政府名义颁发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前,核查其是否履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每年12月15日前,市县两级直属各单位向本级联席会议报送本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各县(市、区)联席会议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市联席会议报送工作总结。总结包括本地区或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亮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并统计报送本年度本地区(以政府名义)或本单位出台文件总数、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数、实际审查数,及相关文件清理、修订或废止情况。(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市县两级直属各单位)
(四)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不定期组织开展政策措施抽查调研工作。参照上级相关工作制度,优化我市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立完善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抽查、举报回应等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我市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报告制度,探索加强对同级政策措施制定机构公平竞争审查的外部监督。结合我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根据上级相关工作安排,不定期组织开展政策措施抽查调研工作。(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为提高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成效,市县两级联席会议、市直各单位每年度应组织开展至少一次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培训,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相关规定进行知识普及,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意识和审查工作能力。(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市直各单位)
(六)加强公平竞争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进展和成效,大力倡导国际合作和全社会竞争意识,有针对性地对市场主体进行反垄断普法,增进市场主体对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在重大竞争政策制定实施、开展行业竞争状况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方面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提高竞争政策质量和效果。(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市县两级直属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认真落实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措施的落实。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细化工作方案,把责任落到实处。要尽快形成工作成果,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三)及时调整,保证质量。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市县两级直属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培训,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高质量开展。
(四)密切配合,加强交流。各地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来源: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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