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范兴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根据听证申请人罗范兴的申请,本局依法决定对其经营泰蛙养殖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拟实施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罗范兴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6年7月2日10时30分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三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6年7月2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6年7月2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综合股(法规股)办理申请手续。
(三)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特此公告。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小姐,0758-8628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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