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董点酒业青梅酒竹酒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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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董点酒业青梅酒竹酒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董点酒业(肇庆)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市广宁县横山镇高新工业园(二期)广宁县产业集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B区A1厂房 |
环评机构 | 肇庆四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从事青梅酒、竹酒生产,预计年生产青梅酒780吨、竹酒2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调配、浸泡、灌装工序中产生的香甜酒精异味,包装过程中PVC收缩受热释放的微量有机废气,以及不合格果、滤渣密闭暂存和生产废水治理设施可能产生的异味,均通过加强通风等措施,以无组织排放形式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生产废水经厂区生产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广宁县高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进行深度处理。(三)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四)固废控制措施:(1)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不合格原料、滤渣、生产废水治理设施污泥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渗透膜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2)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上可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二零二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