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MW有机热载体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 admin 来源: 本网 日期:2025年10月13日 10:43:39 阅读: - 大 小

根据1.8MW有机热载体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0月13日至 2025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南东一路18号 邮编:526300

联系电话:0758-8628965

传   真:0758-86288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1.8MW有机热载体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广宁县木格林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宁县木格镇丰田分界

环评机构

佛山市天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新增一台1.8MW(2.57th)链条式生物质导热油锅炉,替代现有项目一台1.4MW(2t/h)的生物质导热油锅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技改后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多管旋风除尘器+麻石水膜碱液除尘器”处理后经30m30m排气筒DA002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改后喷淋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技改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化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项目北侧建设单位承包的鱼塘。

(三)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隔振、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控制措施:(1)一般固体废物:技改后炉渣外售用于堆肥,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脱硫沉渣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2)危险废物:暂存的危险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上可行。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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