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回收处置8万吨塑料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0月13日至 2025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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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回收处置8万吨塑料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单位 | 广东华弘供销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宁县宾亨镇石涧竹园口工业园区 |
环评机构 | 肇庆市环科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从事废旧塑料和废金属(带塑料的混合废物)的处理,处理量8万吨/年。年产再生塑料片和粉碎料约68514吨和再生金属10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清洗、污泥堆放和废水处理产生的臭气通过加强臭气污染源管理、优化废水处理设施建筑物设计、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浮选废水经混凝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摇床分选清水清洗废水经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A/O活性污泥法+沉淀池处理后90%回用于生产,10%排入广宁县石涧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广宁县石涧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三)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四)固废控制措施:(1)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利用处理,污泥交由有污泥处理能力的公司处理,格栅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含热值碎屑物经物理压滤压制成型后交由水泥厂和火电厂处理;(2)危险废物:暂存的危险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上可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