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宁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扩容提质(二期)项目三校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8月12日至 2025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南东一路18号 邮编:526300
联系电话:0758-8628965
传 真:0758-86288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宁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扩容提质(二期)项目三校区 |
建设单位 | 广宁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北环路地段 |
环评机构 | 肇庆市卓粤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筑物包括栋教学楼、艺术楼、科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宿舍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项目规划办学规模为3000人,配备教职工267人,学生均在校食宿,教职工只在校内饮食不住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引至楼顶排放,同时通过加强通风换气,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综合废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广宁县污水处理厂。 (三)降噪措施:合理调整设备布置,安装隔震垫;加强设备日常的维护;采用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 (四)固废控制措施:餐厨垃圾交由相关部门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危险废物收集后均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相应类型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上可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