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道S260线广宁江屯石坳至大迳桥头段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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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省道S260线广宁江屯石坳至大迳桥头段升级改造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宁县公路事务中心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 |
环评机构 | 广州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起点位于广宁县江屯镇石坳村,起点桩号K61+207,路线基本沿现省道S260旧路走向,途经大崀村、大迳村;终点位于广宁县与四会市交界处(大迳桥附近),终点桩号K67+680,路线全长6.473km。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按主线双向两车道的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为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里程范围内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对路面及时进行洒水、清扫、维护;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支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加强绿化措施,有针对性地优化绿化树种、结构和层次,提高绿化防治效果等。(二)加强路面环境卫生清扫;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按时按质检修,确保排水畅通等。(三)降噪措施:采用沥青低噪声路面,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两侧通过采取限鸣(含禁鸣)、限速等措施;在公路中央及机动车道外侧设置绿化带。设置隔声窗。(四)固废控制措施:城市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上可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