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昆鹏铝合金加工厂LNG气化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广宁县昆鹏铝合金加工厂LNG气化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1月20日至 2022 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圣堂二路1号 邮编:526300
联系电话:0758-8628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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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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