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昆鹏铝合金加工厂LNG气化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 admin 来源: 本网 日期:2022年01月20日 10:53:12 阅读: - 大 小

根据广宁县昆鹏铝合金加工厂LNG气化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1月20日至 2022 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圣堂二路1号 邮编:526300

联系电话:0758-8628965

传  真:0758-86288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宁县昆鹏铝合金加工厂LNG气化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宁县昆鹏铝合金加工厂

建设地点

肇庆市广宁县江屯镇上禾崀村竹屈仔

环评机构

肇庆市环科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拟在厂内建设1个LNG供气站,主体工程为1个50m³LNG双层储罐,配套建设2台气化器,设计最大供气规模为80万m³/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拟采取加强通风,再经大气稀释扩散和车间自然沉降,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三)降噪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加强设备维护以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四)固废控制措施:本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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