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肇财农〔2021〕48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粤农农〔2021〕88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了资金分配方案,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43.8万元(具体建设任务及金额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与中央、省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拼盘使用,统筹用于完成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请有关地区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收到资金文件后会同本级农业农村部门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及用款单位,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请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本次资金绩效目标为:统筹用于完成省下达我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数。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照下达的预算指标和绩效目标,加强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肇庆市财政局
2021年8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附件: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