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肇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二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肇财预〔2022〕28号
有关区(市)财政局:
为支持地方落实好其他减税降费政策,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二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预〔2022〕26号),现下达你区(市)第二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资金额度、科目、项目代码详见附件),用于弥补政策性减收,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促进县区财政平稳运行。有关要求如下:
一、该项补助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将上述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使用部门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上述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将上述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附件: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预算分配表(第二批)
肇庆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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