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宁县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9月12日在广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
广宁县审计局局长 冯达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县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扎实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围绕审计工作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坚持依法审计、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努力推进审计全覆盖,认真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积极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推动“六稳”工作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县本级财政进一步完善了财政收支管理,基本完成了县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及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整预算任务,预算执行和决算总体情况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上较为规范。
——完善财政管理,财政收入进一步稳步增长。面对政策性减收扩大等因素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县政府多措并举抓收入、稳增长、保质量,确保各项税费应收尽收,财政运行总体上稳中向好。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992万元,同比增长7.52%,其中税收收入37082万元,同比增长4.78%。
——加大保障力度,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在保工资、保运作的同时,着力加强资金统筹调度,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民政策。2019年投入民生类支出24.44亿元,拨出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等资金1.8亿元,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五保户定补资金等3.2亿元,安排3802万元支持文化事业发展。
——转变管财用财思维,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树立“先谋事后排钱、先定项目再定预算”的理念,做好了2020年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实现以资金分配为主线向以“项目管理为主线”转变。深化国库管理改革,运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对国库支付系统的数据进行实时监控。积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安排及统筹重点投入省定贫困村建设等资金1.78亿元。
对于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县审计局已向县政府作了报告,并按规定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报告,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整改。截至2019年5月,通过整改,已上缴国库资金8176.05万元,归还原渠道(下拨有关单位)资金7277.01万元,调整会计账目1089.79万元,开具工程款发票6797.49万元。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审计整改完成率为80%。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主要抽查审计了涉农资金整合、学前教育专项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管理使用、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固体废物综合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等10个专题。
根据县财政局提供的资料反映,2019年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6220万元,总支出324517万元,年终结余17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3358万元,总支出63119万元,年终结余2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63万元,调出863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12150万元,支出95670万元,当年结余16480万元。2019年全县财政总收入389578万元,财政总支出 387636万元,收支结余194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财政收入组织,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发挥了财政保障职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方面。
(1)未按规定编制中期财政规划。2019年县财政局未按规定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对广宁县2019年预算编制未起到约束性作用。
(2)预算编制不够完善。广宁县2019年预算未将提前下达的上级专项资金385.17万元纳入预算。
(3)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广宁县2019年预算草案节能专项工作经费31万元未细化到项目和部门。
2.预算收入管理方面。
非税收入5385.34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截至2019年12月底,县财政各财政专户仍有5385.34万元未按规定缴入国库。截至2020年3月,县财政局已将上述非税收入缴入国库。
3.预算支出管理方面。
(1)以预拨经费方式安排支出7287.83万元。由于县财政收入少,刚性支出逐年增加,2019年,县财政通过预拨经费方式安排支出7287.83万元。
(2)奖补资金47.81万元未及时拨付。肇庆市财政局2019年9月将企业获批的技术改造事后奖补省级资金28.69万元下达到县财政局,县财政局2020年3月25日才将此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共47.81万元拨付到企业。
(3)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18.04万元垫付医疗救助金。2019年县财政局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18.04万元用于支付城乡医疗救助金。审计期间,县财政局将垫付资金全额划回财政专户。
(4)发放已死亡人员养老待遇2.74万元。有4个人死亡后仍在领取养老待遇,截至2019年12月多领2.74万元。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账实不符。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社保局对县财政局拨付各村委的征地养老保险费账务错误登记,导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账面余额与财政专户相差772.76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县直71个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大数据分析发现的疑点,结合查询函的回复情况,重点抽查了江屯镇政府、县市监局等13个单位。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2019年度基本能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组织实施,预算执行较为规范,重点抽查的13个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超预算支出。县市监局2019年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超出预算共68.86万元,超出预算171.46%。
(2)财政资金568.48万元未按规定划拨。县卫健局、县城管局等6个单位,违反规定向与本单位有关联的下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划拨财政资金568.48万元。
(3)财政资金195.58万元垫支和归垫未经县财政局批准。县水利局2019年未经县财政批准垫支和归垫专项资金等资金8笔共195.58万元。
2.财政收入管理方面。
非税收入754.90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截至2020年4月底,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委党校等6个单位共754.90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截至2020年5月县交通运输局等4个单位已将221.08万元非税收入上缴了县财政,县住建局、县委党校仍未将533.82万元非税收入上缴县财政。
3.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
(1)未报县人社局审核发放高考备考经费和辅导费24.99万元。
广宁一中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2015〕3号精神,分别发放高考备考经费5.64万元、高考辅导费用19.35万元,共24.99万元,未报县人社局审核。
(2)部分单位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早于计划备案时间。排沙镇政府、团县委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间早于县财政局批复时间。
4.“三公”经费管理方面。
2019年公务接待费没有做到“只减不增”。广宁一中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2.52万元,比2018年增加1万元,增长66.75%。
二、绩效审计情况
开展财政绩效管理审计,重点对政府债券资金的管理使用、涉农资金整合等10个专题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本级财政部门加大力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财政资金建设项目进展缓慢
1.部分学前教育项目建设进度慢、资金支出率低。省财政2019年3月28日下达广宁县学前教育专项发展资金598万元,用于实施7个项目。其中,4个项目(机关幼儿园、新城幼儿园、联和中心幼儿园和木格镇第一中心幼儿园)2020年3月才动工。截至2020年3月底,专项资金实际支付60万元,资金使用率10%,资金支出率低。截至2020年6月,2个项目(潭布中心幼儿园、排沙镇第一中心幼儿园)已验收并投入使用,5个项目(五和金鸡幼儿园、机关幼儿园、新城幼儿园、联和中心幼儿园和木格镇第一中心幼儿园)正在建设中。专项资金实际支付346.37万元,资金使用率58%。
2.部分涉农资金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涉及金额3610.39万元。县水利局负责的广宁县新招水治理工程于2019年3月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工期为6个月。截至2020年4月16日,河道清淤等工程基本完成,人行桥、景观等工程仍未动工。
3.部分新增债券资金建设项目未按期完成建设。2018年度广宁县赤坑镇、排沙镇现有耕地提质改造已使用新增债券1000万元(总投资7053.66万元),项目动工时间为2018年12月(建设期为7个月),由于广东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未兑现交通用地水田占用补偿资金,截至2020年4月15日该项目仍未完工。
(二)部分被收回存量资金所承载的政策目标未实现。县人社局2016年12月收到省财政下达广宁县省级创业常规性补助资金109万元,截至2019年6月,已支出创业培训大讲堂8万元,余额101万元由县财政局收回,资金所承载的政策目标未实现。
(三)未有效督促部分产废企业及时备案2020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截至2019年12月,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负责监督全县注册危险废物产生并仍在生产经营的企业63家,仍有10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未备案2020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四)未制定政府债券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等配套文件。截至2019年12月,县财政局未制定政府债券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等配套文件。
(五)未编制2019年度土地储备项目收支计划。截至2020年4月,县土地储备中心未按《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7〕62号)要求编制2019年度土地储备项目收支计划。
三、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关于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要求,对我县供水供气营商环境优化、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肇庆市创新驱动发展“1133”工程及工业发展“366”工程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县积极采取措施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营商环境得到优化,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取得成效。审计发现的问题是,我县因招商引资政策环境变化等原因,分别完成2018年度“先进装备制造业产值”、“节能环保产业产值”目标任务(分别为12.33亿元、22.82亿元)的97.32%、87.64%,未能达到目标要求。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广宁县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对广宁县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1万元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资金涉及10个镇17个村19个扶贫项目。审计结果表明,我县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扶贫资金,研究确定扶贫项目,编制了资金使用方案,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初步发挥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县扶贫办没有及时编制资金使用方案,251万元专项扶贫资金未及时拨付,比规定时间迟拨付9个月;二是9个扶贫项目(涉及坑口镇、江屯镇、洲仔镇、木格镇、螺岗镇、石咀镇、排沙镇和五和镇)进展缓慢,截至2019年11月26日仍未完成种植、养殖;三是5个扶贫项目(涉及南街镇、坑口镇和排沙镇)未在县扶贫办要求时限内完成,比县扶贫办要求的时间迟3个月;四是潭布镇古灶村花椒种植项目管理不到位,花椒长势差,涉及扶贫资金12万元。
(二)广宁县2017年和2018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聘请计算机公司协助,对全县43所义务教育中小学校2017年和2018年公用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县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要求,落实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促进义务教育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部分学校资产出租收入未上缴财政,涉及金额82.95万元。经审计指出后,有关学校已将出租收入全额上缴了财政;二是广宁县实验学校使用29.84万元购置档案柜,一半空置,资金使用绩效不强;三是广宁县上林中学学生饭堂和小卖部承包款11万元逾期缴交;四是43所学校全部没有缴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木格镇木格社区2018年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对木格镇木格社区2018年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木格镇政府基本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木格社区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审计发现,木格社区文化综合中心截至审计人员现场抽查时(2019年9月)仍未动工,留良村基础设施未及时验收。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县人社局的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公共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人社局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积极上争资金,整合资源,基本做好了县电子商务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县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在2018年5月11日动工,2018年7月12日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消防验收。县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在2019年3月2日完工,2019年9月27日仍未办理消防验收。
六、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收入少。我县税源不足、税收少,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比重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二是依法管财用财意识不够强。有的单位人员对财经规定不够熟悉,法治意识不够强,未能做到科学决策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三是财政绩效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部分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事后绩效评价,没有进行事前、事中绩效管理,造成部分项目进度慢,资金使用率低。为此,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经法规学习,提高依法管财用财意识。领导干部要加强对财经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水平。经办人员要认真学习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规范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预算单位要遵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内控制度,规范会计核算。
(二)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和约束力。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细则,做好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和项目库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强化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有效衔接,保证预算收支完整性。严格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高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减少财政资金沉淀。
(三)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推进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逐步将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工作有机结合。项目进库前对存在疑问的项目要进一步调研,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对资金使用率低的项目要加强监督,督促预算单位加快进度,提高资金绩效。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审计查出问题正在组织整改。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广宁县审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作出新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