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26年第1批)

发布: admin 来源: 本网 日期:2026年05月14日 16:07:02 阅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三)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规定,经核查,广东维乐视眼科医疗视光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已注销,市场主体资格已经依法终止,我局拟依法注销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见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

  拟被注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请于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公示期届满未收到异议,或经审核异议未被采纳的,我局将注销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4日    

  (联系人:莫彩艺;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小迳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758-8833795)


市场主体资格已经依法终止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

(2026年第1批)

序号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经营场所发证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状态
1广东维乐视眼科医疗视光有限公司

粤肇食药监械经营许20210110号

广宁县南街街道中华西路广宁中学右侧(欧贤发)首层【住改商】2021/08/1891441223MA55BDMN4C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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