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26年第1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三)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规定,经核查,广东维乐视眼科医疗视光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已注销,市场主体资格已经依法终止,我局拟依法注销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见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
拟被注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请于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公示期届满未收到异议,或经审核异议未被采纳的,我局将注销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4日
(联系人:莫彩艺;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小迳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758-8833795)
市场主体资格已经依法终止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
(2026年第1批)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经营场所 | 发证日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状态 |
| 1 | 广东维乐视眼科医疗视光有限公司 | 粤肇食药监械经营许20210110号 | 广宁县南街街道中华西路广宁中学右侧(欧贤发)首层【住改商】 | 2021/08/18 | 91441223MA55BDMN4C | 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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