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转自然保护区管理职责的通知

发布: admin 来源: 本网 日期:2020年08月06日 16:44:33 阅读: -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要求,为更好地落实机构职责上下对应的要求,经县委编委第六次会议研究同意,县农业农村局的自然保护区管理职责划转至县林业局,特此公告。


广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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