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广宁县2018年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8〕13号)精神和《广宁县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服务能力,根据不同需求,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采取异地研修、本地集中培训、现场实训和网络培训等方式为提升农技推广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素质。我县2018年度基层农技人员培训资金22万元,为期5天全脱产异地培训农技人员约50人,本地集中培训约534人。为确保培训质量,完成培训任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必须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目录的培训机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强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二)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职能),拥有丰富的农业技术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按照培训要求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三)具有必要的专业师资,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具有做好影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四)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熟悉基层农技推广培训特点,愿意在基层农技推广项目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二、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细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
(二)培训实施方案(含详细的培训预算明细);
(三)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过往培训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在申报时间内将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广宁县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与科技教育股 。
三、申报时间
2020年7月13日至7月19日
四、遴选程序
(一)资料初审。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专家评审。邀请市农业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得分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基层农技人员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
(三)公示备案。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联系人:陈淑贻、胡爱群
联系电话:0758-8632732
电子邮箱:gn8636433@126.com
联系地址:肇庆市广宁县南街镇达信路6号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与科技教育股
广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