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木格镇丰田村委会坪田地段地块三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有关规定,现对以下1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予以公告:
一、地块基本情况
广宁县木格镇丰田村委会坪田地段地块三,用地红线面积27752平方米(折合41.63亩),土地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出让年限:50年。
二、公告期
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4月14日(公示时间3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请有意向的用地单位(个人)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地址: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区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526300,联系电话:0758-8660830。
四、其他事项
(一)公示期内,若上述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
(二)公示期内,若上述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上述土地使用权。
广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4日
个人中心





粤公网安备 441223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