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央政务公开工作文件
3.《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4.广东省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广宁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广宁县政务和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
【监督渠道】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新宁北路43号副楼二、三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邮编:526300
电话:0758-8883138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 方式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 广宁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 办公室 | 主动公开(全社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 |
2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局领导姓名、职务和分工信息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3 | 机构职能 | 机构概况、主要职责等信息 | 办公室 |
4 | 内设机构 | 内设股室信息 | 办公室 |
5 | 联系方式 | 局办公室联系方式等信息 | 办公室 |
6 | 部门文件 | 其他文件 | 除规范性文件、各类通知公告外,属于主动公开性质的其他文件 | 各股室 |
7 | 办事指南 | | 县政数局办事指南说明 | 办公室 |
8 | 工作动态 | | 1、全县政数系统各类政务活动、会议等动态要闻信息 2、转载肇庆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重要活动信息,并注明信息来源 | 办公室 |
9 | 财政预算决算 | | 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 | 办公室 |
10 | 其他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职、任免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01号) | 办公室 |
11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 办公室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