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央政务公开工作文件
3.《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4.广东省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广宁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通过广宁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形式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广宁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强信路20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
办公电话:0758-8632643
邮编:52630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方式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1 | 政府信息指南 | —— |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 办公室 | 主动公开(全社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 |
| 2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 | 领导简介、工作分工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 3 | 内设机构 | —— | 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 同上 | 办公室 |
| 4 | 联系方式 | —— |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业务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 | 同上 | 办公室 |
| 5 | 机构职能 | —— | 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 同上 | 办公室 |
| 6 | 部门文件 | 其他文件 | —— | 属于主动公开性质的其他文件、通知公告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各相关 |
| 股室 |
| 7 | 行政执法 | —— | —— | 行政执法有关事项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执法大队及各相关 |
| 股室 |
| 8 | 工作动态 | —— | —— | 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日常活动、会议等工作动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 主动公开(全社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自政务动态信息形成之日起7天日内及时、准确公开 |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 |
| 9 | 财政预决算 | —— | —— | 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相关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 | 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 |
| 10 | 其他 | 计划规划 | —— | 半年、全年工作计划及项目规划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 人事信息 | —— | 人事任免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 办公室 |
| 第301号) |
| 民生领域 | —— | 民生领域相关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 党建工作 | —— | 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党建工作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 11 | 办事指南 | —— | —— | 实施清单、权责清单、办件信息公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各相关 |
| 股室 |
| 12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 办公室 | 主动公开(全社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每年1月31日前 |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