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二)中央政务公开工作文件
(三)《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四)广东省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通知
二、公开主体和内容
(一)公开主体:广宁县审计局
(二)公开内容:重点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机构、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其他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6类内容。
三、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渠道和方式
通过广宁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
五、责任主体
办公室牵头,各有关股室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详见主动公开事项表)。
六、监督渠道
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中华东路18号C幢2楼;邮编:526300;电话:0758-8632765;邮箱:gnxsjjbgs@zhaoqing.gov.cn。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事项表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方式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 - | 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 办公室 | 主动公开 (全社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 |
2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 | 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信息及分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 办公室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3 | 内设机构 | - | 局内设科室职能介绍 |
4 | 机构职能 | - | 局主要工作职责 |
5 | 联系方式 | - | 局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等信息 |
6 | 工作动态 | - | - | 日常审计工作动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 各股室 | 同上 | 同上 | 自政务动态信息形成之日起7天日内及时、准确公开 |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 |
7 | 财政预决算 | - | - | 局机关、局属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支出等方面的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 办公室 | 同上 | 同上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 |
8 | 其他 | 计划规划 | - | 局重大规划、计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 办公室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9 | 审计工作报告 | - | 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有关审计结果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0 | 法治建设宣传 | - | 局开展法治建设宣传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 综合法规和整改股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1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 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 | 同上 | 办公室 | 同上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每年1月31日前 |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