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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肇庆市广宁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2230071597358/2025-00095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肇庆市广宁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5-12-04
名称: 广宁县林业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5年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2-08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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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林业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5年版)

发布日期:2025-12-08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央政务公开工作文件

  3.《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4.广东省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广宁县林业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广宁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gdgn.gov.cn/zqgnlyj/gkmlpt/index?COLLCC=1943841099&

【监督渠道】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县林业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圣堂社区广宁大道76广宁县林业局30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 8:30-12:0014:30-17:30

邮编:526300

电话:0758-8626838

传真:0758-8626838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

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方式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一级

二级

三级

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办公室

主动公开(全社会)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

2

组织机构

领导分工

——

领导简介、分管工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办公室人事股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3

机构职能

——

局主要职责

人事股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4

内设机构

——

局内设机构设置

人事股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5

联系方式

——

办公地址、办公电话、邮政编码等信息

办公室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6

部门文件

其他文件

——

属于主动公开性质的其他文件、通知公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各股室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7

行政执法

——

——

行政执法有关事项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森林资源管理股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8

办事指南

——

——

实施清单、权责清单、办件信息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各股室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9

工作动态

——

——

局重要会议、公务活动新闻报道等工作动态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各股室

主动公开(全社会)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自政务动态信息形成之日起7天日内及时、准确公开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

10

财政预决算

——

——

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

财务与审计股、下属事业单位

主动公开(全社会)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

11

其他

工作计划

——

林业相关工作规划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各股室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局党委、人事股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12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办公室

主动公开(全社会)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每年1月31日前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