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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肇庆市广宁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223007159786G/2025-00085 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肇庆市广宁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5-12-08
名称: 广宁县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5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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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5版)

发布日期:2025-12-08  浏览次数:-

广宁县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5版)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央政务公开工作文件

3.《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4.广东省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公开主体】广宁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方式】广宁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www.gdgn.gov.cn/zqgnjtj/gkmlpt/index)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监督渠道】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的责任股室。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肇庆市广宁县五一路21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编:526300。

电话:0758-8831875(办公室)。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方式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一级

二级

三级

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办公室

主动公开(全社会)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

2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组织机构

领导分工

领导职务、分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人事股

3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职能

4

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职能、直属单位等

5

联系方式

局联系方式

办公室

6

部门文件

其他文件

发布除规范性文件以外其他部门文件

各股室、直属单位

7

行政执法

-

案件公示等

执法室(队)

8

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信息

各股室、直属单位

9

工作动态

-

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资讯

各股室、直属单位

自政务动态信息形成之日起7天日内及时、准确公开

10

财政预决算

-

本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

财审股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11

其他

民生领域

民生领域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工会

12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直属单位内

1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办公室

附件:

广宁县交通运输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5年版).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