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 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通过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www.gdgn.gov.cn/zqgngxj/gkmlpt/index)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南街街道南东一路19号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A栋301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邮编:526300
电话:0758-8632812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责任科室) | 公开方式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 / |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主动公开 (全社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频道)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 |
2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领导姓名、职务、分工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人事股 | 主动公开(全社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频道)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 |
3 | 内设机构 | 内设部门机构名称、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4 | 机构职能 | 部门机构职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5 | 联系方式 | 本单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邮箱等、办公时间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6 | 部门文件 | 其他文件 | 除规范性文件、各类通知公告外,属于主动公开性质的其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各有关股室 |
7 | 行政执法 | / | 各类行政行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行政审批与法规股 |
8 | 办事指南 | / | 链接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网上服务窗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行政审批与法规股 |
9 | 工作动态 | / | 日常工作动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各有关股室 |
10 | 财政预决算 | / | 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11 | 其他 | 工作计划 | 年度工作计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12 | 党建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直属机关党委 |
13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 / | 各类党建工作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主动公开(全社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频道) | 每年1月31日前 |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