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二)中央政务公开工作文件
(三)《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四)广东省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广宁县财政局
【公开时限】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公开方式】通过广宁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www.gdgn.gov.cn/zqgnczj/gkmlpt/index)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县财政局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讯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新宁北路39号。邮编:526300。电话:0758-8632859。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方式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1 | 政府信息指南 | - |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 办公室 | 主动公开(全社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及时、准确公开 |
2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 | 领导成员姓名、主管或分管工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 办公室 人事股 | 主动公开 (全社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同上 | 同上 |
3 | 机构职能 | - | 局主要职责 | | 同上 |
4 | 内设机构 | - | 局属事业单位、局内设机构职责及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系方式 | 同上 |
5 | 联系方式 | - | 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业务咨询电话、邮政编码等 | 同上 |
6 | 部门文件 | 其他文件 | - | 局制发的文件(除规范性文件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人事股 | 主动公开(特定范围)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同上 | 同上 |
7 | 行政执法 | | - | 行政执法有关事项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人事股 办公室 | 主动公开(特定范围)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同上 | 同上 |
8 | 工作动态 | | - | 发布县财政局工作动态信息 | 同上 | 办公室 | 主动公开(全社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同上 | 同上 |
9 | 财政预决算 | | - | 县财政局“三公”经费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 | 局各股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 主动公开(全社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同上 | 同上 |
10 | 防范非法集资诈骗 | | - | 转发涉非法集资公开的公告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办公室 | 主动公开(全社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同上 | 同上 |
11 | 其他 | 计划规划 | - | 广宁县财政局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 | 同上 | 财政监督股(法规股)会计股 采购中心 | 主动公开(全社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同上 | 同上 |
12 | 人事信息 | - | 县财政局人事变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01号) | 同上 |
13 | 办事指南 | - | - | 县财政局(办事大厅)办事指南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局各股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 主动公开(全社会)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同上 | 同上 |
14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 财政信息中心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