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广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5年5月21日,县政府印发《广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围绕碳达峰目标,从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出发,扭住碳排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将碳达峰贯穿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二)《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肇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截至2025年5月21日印发前,对《方案》先后进行了5次征求意见。收到各有关单位反馈修改意见后,经沟通研究对《方案》进行修改,最终形成本《方案》。
四、目标任务
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市下达的目标,确保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五、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包含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保障、组织实施。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制定本《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以及“十四五”“十五五”的主要目标。
二是重点任务。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情况、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减排能力,落实好推进碳达峰关于低碳转型、节能减污、产业提质、工业领域、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资源利用、碳汇能力提升、科技创新、市场体系、经贸合作、全民行动、试点示范创建等领域十四大行动和44条重点任务,稳妥有序推进我县碳达峰工作。
三是政策保障。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优化绿色金融体系、完善财税价格信用政策等保障措施。
四是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考核等工作要求。
六、利企惠民措施
《方案》从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合理控制油气消费,大力发展新能源方面着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推动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方案》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加快农业农村用能方式转变,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能效水平。到2025年,水稻化肥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9%。
《方案》严格执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实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为企业、居民的用电提供了政策保障。
七、新旧政策差异
本《方案》属于新出台政策。
八、特色亮点
(一)《方案》涉及推进碳达峰在14个领域的行动,充分立足于广宁县的发展情况,把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和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政策措施能够准确落地。
(二)《方案》提出坚持系统谋划、分类施策,立足各镇街、各领域、各行业发展实际,合理制定目标任务,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率先达峰。循序渐进推进广宁县碳达峰行动,确保顺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我市碳达峰工作作出广宁贡献。
(三)《方案》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责任及分工,构建了部门各司其职又协同配合的工作模式,促进了部门之间形成合力,为广宁县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九、解读单位
解读单位: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58-866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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