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地理
自然环境
【位置面积】广宁位于北纬22°22′~23°59′,东经112°03′~112°43′。东西宽60千米,南北长约68千米,广东省中部偏西地区,北江支流绥江中游。东北与清远市清新区交界,东南与四会市相连,西南与德庆县、高要区接壤,西北毗邻怀集县,北面与阳山县相交。总面积2458.15平方千米,约占肇庆市1.49万平方千米的16.5%,是粤港澳大湾区连接大西南的交通枢纽。县人民政府驻地南街街道,距广州市130千米,至肇庆市98千米。
【地质地貌】广宁县境内地层以出露元古界、下古生界为主体,东北部有泥盘系中统,西北部有白垩系上统出露。广宁县主要岩石有花岗岩、砂页岩、片岩、板岩等,在绥江沿岸则为近代冲积层,全县岩浆岩与混合岩主要分布在东部、中部和南部。广宁县地质构造属粤桂隆起带,处于吴川—四会深断裂变带与广宁—罗定断裂带斜接复合部位,构造复杂,岩浆活动强烈。
县境四面环山。北部多低山及中山,海拔700~1339米,由东北向西南方向倾斜;西部为低山丘陵,海拔200~852米,向东南低泻。绥江从西北向东南斜贯全县,形成一个以绥江为轴线,两边高、中间低的斜凹地形。山脉多为东北朝西南走向,属南岭余脉。据统计,全县海拔350米以上,山地面积占28.62%,丘陵占51.38%,山地盆地(含水域面积)占20%。罗壳山海拔1339米,为县内最高峰。
【气候】广宁境内绝大部分地区属亚热带气候,东部、北部边缘具有中区亚热带气候特征。受季风影响,气候年际变化较大,春季多阴雨,夏季炎热,秋天凉爽,常有秋旱出现,冬冷,常有霜冻。年平均气温在20~22℃之间;年平均日照量为1600小时;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2%;年平均降水量为1750毫米。境内河流溪涧繁多,集水面积广,蜿蜒曲折,流程远,落差大,尤以绥江和古水河对洪涝与干旱关系最大。多雨季节,古水河、南街河、木格河、螺岗水、南乡河、宾亨河、扶罗河等主要河流均流入绥江,加之来自上游怀集过境客水,往往使下游四会水位快速上涨,导致广宁境内绥江河水上涨。故民间有“广宁落湿石,四会涨三尺,大沙搬被席”的说法。遇到暴雨天气,还经常出现洪涝。丰水期与枯水期相比,绥江河水位差可达10米以上。又因大部分河流自然落差大,河床狭窄,山洪暴发时,水流急涨,含沙量大,导致河床增高,洪灾常发。全县河流水质总体良好,达到国家地面水二级标准。
资源
【矿产资源】全县属粤西偏北花岗伟晶成矿带,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发现矿床和矿点120多个,其中16个矿床有开采价值。主要矿产有瓷土、花岗岩、钽泥、滑石、稀土、钨、金和广绿玉等,其中广绿玉是全国五大佳石(广绿玉、昌化石、寿山石、林西石和青田石)之一,主要用于制作玉雕工艺品。
【水力资源】北江支流绥江自西北向东南流经境内55千米。集水面积100平方千米以上的一级支流(绥江河、漫水河)2条,二级支流6条,三级支流1条;集水面积100平方千米以下溪涧200多条。境内年平均水流量25.3亿立方米,过境水量36亿立方米。全县水力理论蕴藏量26.11万千瓦,其中可供开发利用15.7万千瓦。
【生物资源】全县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林木繁茂,动植物资源丰富。广宁是广东省重点林区和首批林业生态县。植物资源主要有竹子、马尾松、杉木、黎蒴、赤藜、荷木、鸭勺木、苦楝树、尾叶桉等。其中竹子种植面积7.2公顷,竹子种类14属55种。年产竹子30多万吨,以青皮竹为主。主要林产品有木材、松脂、竹笋、冬菇等。中草药有砂仁、巴戟、淮山、土茯苓、淡竹叶、金银花、杞子等;动物资源主要有畜养的“三鸟”:猪、牛、羊,野生的穿山甲、山猪、蛇类、黄猄、笋虫、白鹇、画眉、山鸠、鹌鹑、毕裂仔等,以及水产养殖的“四大家鱼”、金钱龟、鼋、黄鳝、白鳝、石蛤等。
建置与区划
【建置沿革】据史册记载,明嘉靖年间,四会县西北三乡四都地处僻地,山多地广,道路崎岖,“崇冈巨泽、道里旷远、政令不及,自宋、元以来未及经略控驭”,遂为瑶民所踞。以冯天恩为首占据扶溪(今北市、葵洞、赤坑、螺岗一带),李汝端占据雷乡;梁汝忠、欧广海占据顾水(今古水、洲仔、木格、石咀、清桂、坑口等地),聚众万余,“金坚蔓织,角奔为患”,抢劫、掳掠“拉心”,搞得民不安宁。当时官府征募兵丁增设营叠,星罗棋布,每年为此花费大量资财,但也无济于事。两广总督都御史谈恺(直隶无锡人),边令各县加强防范,边请准上级,调动广东、广西各府官兵共7万余人,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前来讨伐,一举俘斩8600余人,大功告捷。提督都御史王铭、巡按御史徐仲楫,接受肇庆知府卢璘建议,为此地长治久安之计,于是年秋析四会县永集乡之太平、永义两都,清泰乡之大圃都,重山乡之橄榄都,共三乡四都十一图立县,定名“广宁”,取其“广泛安宁”之意。并调茂名县知县韦弁为广宁县第一任知县。广宁县属肇庆府,民国元年(1912)沿清朝旧制,民国3年(1914)废州府立道区广东省划分6个道,广宁县属粤海道。民国21年(1932)道改公署,广宁县属广东省西北区绥靖委员公署(驻曲江县)。民国25年(1936)广东省改设9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广宁县属广东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36年(1947)广东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广东省第四行政督察区,广宁县仍属之。民国38年(1949),广宁县属广东省第十一区统政督察专员公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到1952年4月属西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2年5月,广宁、四会2县合并为广四县,隶粤中行政公署。1954年7月,又恢复广宁、四会2县,广宁县,仍属粤中行政公署。1956年1月撤销粤中行政公署,设立高要专署,广宁县属之。1958年10月,广宁、四会第二次合并为广四县,隶属高要专署。同年12月,高要、佛山二专署合并,成立江门专署(驻肇庆),广四县属之。1961年2月,江门专署改称肇庆专署,同年4月,广四县再度分开为广宁、四会2县,广宁县属肇庆专署。1968年3月,改肇庆专区革委会。1970年10月,改肇庆地区革委会。1979年4月,改肇庆地区行政公署。1988年至现在属肇庆市人民政府。
来源:广宁县志办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9日 17:15:58 发布人: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