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书行文造句的语气

发布: 广宁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来源: 林昉《方志学蠡言》 日期:2025年01月15日 15:56:41 阅读: - 大 小

不管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人们每说一句话都带有语气。新编地方志书行文造句也同样带有语气。今天,人们一再要求新编地方志书,在编辑中避免一种政治化的倾向,杜绝宣传色彩,讲究行文语气,以让这“朴实的严谨的科学的资料汇集”能够经受历史的考验。由此可见,新编地方志书,行文造句应当带怎样一种语气,是值得当代“太史公”注意的。

所谓语气,乃表示说话者对所说内容的态度。傅振伦先生言:“史志的文字,以朴实为主,应力戒虚、妄、华、伪”。历代对志书行文造句皆要求“秉笔直书”“记如实录”。今天,则在这基础上予以改进,将“实事求是”作为志书行文原则,要求编志者对所记所载的各事各物采取一种公允的态度,不溢美,不粉饰。志书编写要达到公允要求,其所造句应是陈述句子,保持一种平直的语气,这就要求编志者寄强烈的爱憎于冷静的文字叙述之中,寓鲜明的是非观点于事实之中,记事不浮不躁,心平气和。为此,在志书行文过程中,必须注意语气词的使用:一是用于句末的“的、了、么、呢、啊”等语气助词,一是用于句首或句中的如“偏偏、竟然、难道”等语气副词。象“黄凡元烈士死得多惨!”“国民党保安团队竟然放火烧村子”。诸句中的“啊”“竟然”就明显表露了作者的一种感叹、愤怒和强调的语气。类似这样的语气助词,语气副词,除非是志书中的人物语言,或为辑录字段,若为编纂者所造句子则不宜出现。

同时,为使志书行文造句语气平直,还必须注意用好标点符号。标点符号主要用途是表示语句的停顿与语气,表示词语的性质和作用。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可以帮助读者分辨文句的结构与层次,明晰句子的语气,确切地理解文章及其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标点符号有如此作用,志书是一种公正信实的记述著作,编写中编纂者自撰的句子用标点符号的点号时,应以冒号、顿号、分号、逗号和句号为主,表示疑问、感叹语气的问号、感叹号不宜使用。有人会问,不是“文似看山不喜平”,志书要讲“可读性”,这一丝不假,然志书文章之“不平”,之“可读”与别的文章之“不平”、之“可读”不同,乃通过内中资料丰富、详实、典型、权威可信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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