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 admin 来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日期:2024年05月08日 16:15:13 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了《广宁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广宁县财政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广宁县财政局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包括:

  1、广宁县财政局办公室职能设置及内设机构信息;

  2、广宁县财政局、广宁县财政局办公室制发的普发性非涉密文件;

  3、广宁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4、广宁县财政局工作及活动信息;

  5、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型

  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广宁县财政局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广宁县财政局申请公开。

  1、主动公开

  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通过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阅。

  (1)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政府网站公开方式。广宁县财政局政务公开网站地址:                          https://www.gdgn.gov.cn/zqgnczj/gkmlpt/index,主页设置了政务公开栏目,主要包括主要职责、领导班子、机构设置、信息简报、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等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各种的需要获取相关信息。

  (2)广宁县财政局以会议、文件、通报、简报、广播电视等方式向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开相应的内容。其中包括向人大、政府等部门公开财政体制变动内容、财政预(决)算内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等以及向相关单位公开的其他事项。在公开时间上遵循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3)广宁县财政局通过办公大楼一楼显示屏显示《财政年度主要支出项目一览表》,公布每年度财政年度大宗预算支出计划和执行情况,方便公众随时查询、监督。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广宁县财政局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广宁县财政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广宁县财政局申请获取。广宁县财政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申请方式

  向广宁县财政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须填写《广宁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详见附件,复制有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互联网申请地址:https://ysqgk.gd.gov.cn/758214/choice

  (2)申请处理

  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受理机构办理申请人的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广宁县财政局将报主要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3)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广宁县财政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广宁县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广宁县财政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镇新宁北路39号,

  联系电话:0758-8632859

  传真号码:0758-8631010

  电子邮箱:gnxczj-bgs@zhaoqing.gov.cn

  邮政编码:5263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广宁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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