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广宁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了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广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gdgn.gov.cn/)查询。报告全文在广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宁县财政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镇新宁北路39号,邮编:526300,电话:0758-863222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部门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规定,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除法定的不予公开事项外,都及时对外公开。
(一)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
持续深化拓展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信息。《广宁县2021年政府决算》《广宁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已按规定及时、完整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二)认真开展政策解读
及时转发上级有关政策文件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及时公开,同时加强宣传解读,例如:转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广宁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并对《广宁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作政策解读,对政策性文件做到100%解读,提高规范性文件文字解读质量。
(三)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金融局主动靠前服务,引导银行机构用活金融政策,创新推出“新厂贷”,助推产业招商项目落地“加速跑”。解决有资金需求项目22个、为企业融资16.95亿元,全力以赴推进广宁县优质产业项目加快落地。
(四)及时回应关切情况
县财政局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满意为标准”原则,认真办理每一件政民互动、热线电话,高度重视群众满意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每一件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仍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有待提高等现象。今后,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二是围绕县财政局政务公开清单,加强财税信息、政策性文件、国资国企信息等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三是加强与公众交流,持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没有收取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广宁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