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宁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 admin 来源: 本网 日期:2022年02月10日 16:03:04 阅读: -

       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非法集资线索,有效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处非联函〔2016〕6号)《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粤金监〔2020〕32号)及《肇庆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肇庆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肇金〔2020〕9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处非办草拟了《广宁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2年2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宁县财政局(县金融局),邮编:526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广宁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nxczj-jrg@zhaoqing.gov.cn。


       附件:广宁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广宁县金融工作局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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