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宁县委 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广宁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 xxzx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2年02月22日 11:32:26 阅读: -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广宁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十四、十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将广宁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建设完善制度体系,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及时调整充实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县委法制办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二是科学分解工作目标,分步量化推进。结合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和时间表,按照省、市工作安排,结合广宁实际制定印发《广宁县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项目标和责任单位。落实县级相关部门、镇(街)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机制,确保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重点、有计划地稳步推进。三是继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始终把坚持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纳入到我县综合考评中,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并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检验部门和镇(街)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同时,强化常规和专项监督检查,加大通报力度,全面总结各项工作,及时收集分析梳理问题,研究制定整改完善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开展。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稳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梳理完善66个实施事项,于2021年6月1日率先在全市县(区)中启用肇庆涉企一站式服务平台。2021年全县共梳理1768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网,网上可办率达91.29%,全部实现“只跑一次”,1724项实现“一窗办理”,占97.51%,1552项事项实现“零跑动”,占87.78%。二是梳理调整至镇(街)管理职权事项和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县级政府与镇(街)的权责边界,我县根据事项实施方式梳理制定了《窗口前移管理职权权责清单》《委托管理职权权责清单》《下放管理职权权责清单》共140项事项,以及印发了《广宁县拟调整至镇(街)管理职权事项表》《广宁县镇(街)管理职权权责清单》。三是率先在全市中实现新开办企业全链条费用由政府买单。转变以往政银合作模式,重新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压减办事材料,通过政府补助的方式,于 2021年1月1日开始为新设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印章刻制(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法人私章)、材料打印/复印、证照邮寄等服务,2021年共为554家企业提供“零收费”服务,为企业节约成本约35万元。

  2. 切实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限制,积极推进“跨域通办”服务。一是印发第二批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市内通办”事项,合计105项通办事项,涵盖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民政和医保等方面。二是梳理出《广宁县“县内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合计53项通办事项。三是汇总形成《肇庆市广宁县—清远市清城区政务服务“跨城通办”事项清单》,合计52项通办事项。四是制定《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湖南省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跨省通办”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合计52项通办事项。

  3. 市场监管不断加强。一是持续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印发县改革工作方案,编制事项清单,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建立改革联络、跟踪反馈和督促指导等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解读。按照市场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方案,逐项落实压缩审批时限、精简申请材料、推动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等改革举措。实施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推动登记注册和许可审批有效衔接。加强跟踪督促,定期收集跟进各有关部门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做好总结评估。二是落实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开展企业注销退出制度改革,持续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和个体户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简化企业普通注销程序,与税务等部门做好企业注销退出工作衔接。2021年,共办理企业注销273户。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提速。开展电子证照应用。以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为抓手,推进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对能通过电子证照和数据资源共享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实现能减则减。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打击各项环境违法专项行动,2021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76人次,检查企业381家次,立案调查案件29宗,停产整治1宗,处罚24宗,处罚金额524万元。查封污染设施设备案件2宗,依法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4宗。依法移送公安部门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宗,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案件2宗。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通过主动审查、重点审查等方式坚决纠正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增强备案审查实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全面深化改革、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并提出修改、废止建议。专项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备案,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4件。

  2.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严格贯彻落实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进一步细化对政府及部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相关的合法性审查程序和要求,对以县政府名义签署的所有合同、协议,或县政府出台的重要文件,各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主要领导审签之前均由县司法局进行审查修改并出具审查意见,同时积极组织法律顾问等开展政策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专项法律意见。2021年,共对报请县政府批准的方案及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79件,审查林木林地行政裁决5件,参加县政府重大决策讨论36次,协助我县解决涉及民生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件。

  3.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主动适应新任务新要求,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各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宗,其中不予受理2宗,已办结15宗;行政应诉案件7宗,其中行政一审案件6宗,行政二审案件1宗。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从2021年6月1日起,辖区内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统一由广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统一受理。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广乡镇治理能力综合改革经验,在各镇(街)组建“四大中心”工作平台,印发《广宁县全面推广乡镇街道组建“四大中心”行动工作方案》,由县委编办牵头向县政府申请除试点镇外的14个镇(街)共42万元经费(每个镇街各3万元),用于解决组建“四大中心”相对集中办公场所的改装、牌子和上墙制度制作等费用。“四大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推行党支部建在“四大中心”上,相应制定“四大中心”运行规则和上墙制度。调整140项管理职权事项至镇(街)实施,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财政、人事、审批权共12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到各镇(街),镇(街)组建“四大中心”工作均已顺利完成。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各执法单位执法公示系统数据,2021年3月1日,县政府发布公告下放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职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正式开展。组织南街街道办及县城管局召开执法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县城建城区范围内执法问题。组织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将评查结果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通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9月举行10场次行政执法证考试,共480人参加考试。

  存在的主要问题:1.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力度仍待提升。个别部门工作主动性差,落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有效措施不多,因地制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动力不足,存在任务完成重部署、轻督办,无事后评估的现象。2.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我县法律专业人才匮乏,镇(街)和部门法治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普遍不高,同提升规范化水平要求和日益繁重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不相匹配,教育和培训任务较重。

  二、全面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工作任务。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问题进行剖析、落实整改措施,并对工作作出部署。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不断提升我县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提高了行政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从而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能力,使行政机关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政府公信力。五是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制定《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广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守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县42个部门和单位制定了年度普法清单并予以公布。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2021年评议机关单位5个。全县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100场次,共7.8万人次参与,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7.7万份。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督查考核体系。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谋划部署有力。做到法治建设年初有计划、有方案,年中有督查、有反思,年底有经验、有总结,完善台账管理,实现工作推进更加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建设思路更加清晰,法治建设成效稳中有进。同时,结合我县实际,不断修订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跟进和督查,强化组织保障。

  (二)充实法治力量,发挥法律顾问实效。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选聘,提高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深度,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废止常态化,促进行政管理行为合法规范透明运行。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做好查漏补缺。针对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以正确的心态查摆自身存在问题,既要认识问题,又要消灭问题,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适时调整工作计划和安排,灵活有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改变问题年年有、年年似的不良循环。

  2022年,我县将继续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广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广宁县委              广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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