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广宁县翰林职业培训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要求,经审核材料,并由专家小组对其办学场地进行现场评估,广宁县翰林职业培训学校符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的要求,现予公示:
一、公示内容
1、变更工种:取消油茶栽培办学工种。
2、换发办学许可证:拟同意广宁县翰林职业培训学校更换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范围:
专项能力培训:广府风味菜烹饪、广式点心制作、潮式卤味制作、托育照护、母婴生活照护
初、中级:保育师、西式面点师、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健康照护师
初、中、高级: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互联网营销师(视频创推员)、人工智能训练师
中、高级: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全媒体运营师(创意策划)、全媒体运营师(流量运营)、全媒体运营师(视听运营)、全媒体运营师(直播运营)
高级:全媒体运营师(数据分析)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0日,共7天。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股反映,受理电话:0758-8618000。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署本人真实姓名。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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