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广东亿风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文儒聪):
经查,我局先后收到两批次劳动者投诉,反映你公司承接的广宁县加禾活羊市场给排水安装工程和广宁县现代化标准农牧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用地平整土地工程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我局已依法对上述两宗欠薪线索分别立案调查处理。
案件办理期间,我局多次尝试联系你司法定代表人,协调处置欠薪纠纷、配合案件调查工作,均未能取得有效联系。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前往你公司登记地址开展实地核查,未查见你公司实际办公经营场所,相关法律文书无法直接送达。
为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宁人社监字〔2026〕第57号和宁人社监字〔2026〕第83号)。文书内容如下:
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我局需要了解你公司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请于2026年8月25日前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询问调查:
1.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项目施工合同、分包合同或协议;
4.你公司与在该项目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5.2021年9月至2024年12月期间,聂富泉水电安装班组工人花名册、考勤记录、工程结算单、工资支付台账及银行代发流水、工程款拨付凭证等;
6.2024年7月至10月期间王观波边坡修复工程工人花名册、考勤记录、工程结算单、工资支付台账及银行代发流水、工程款拨付凭证等;
7.针对邬学弟、冯建华、杜云丽、曾己发等工人反映的欠薪情况作说明;
8.你公司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公告后,积极与我局大队取得联系获取书面材料;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认可工人所提供的工人工资并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黄先生 覃先生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
联系电话:0758-8618005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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