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宁县各级河长名单的公示
为加强我县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广东省河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1〕50号)要求,现将广宁县、镇、村三级河长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我县河长名单有异议,请径向广宁县河长办提出,联系电话:0758-8669691。
广宁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为加强我县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广东省河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1〕50号)要求,现将广宁县、镇、村三级河长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我县河长名单有异议,请径向广宁县河长办提出,联系电话:0758-8669691。
广宁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