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积极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教育局、卫健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民政局,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县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压紧压实各方责任,防范化解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联合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分工
联合制定《广宁县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合理安排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按照工作方案开展排查,厘清集中用餐单位基础数据、基本信息、承包食堂类型和数量等。建立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加强行业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通过督促各集中用餐单位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要求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开展食品经营活动。二是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抓集中用餐单位招投标管理,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减少风险隐患。三是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在日常监管中对集中用餐单位强化监督检查,针对台账建立、证照公示、进货查验、人员操作、设施设备维护等重点问题,督促集中用餐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保证食品安全。
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建立健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发现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管承包经营行为和严惩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集中用餐单位各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不断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夯实属地责任,落实包保制度
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抓手,推动各级包保干部严格对照任务清单,开展实地包保督导,将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反馈至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跟踪整改,督促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2023年督导完成率达100%。
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共治格局
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培训学习、“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光盘行动”等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加大对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提升其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助力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023年,广宁县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累计检查集中用餐单位及其食堂承包经营者169家,均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率100%,发现问题160家次,督促整改问题180个。针对各类集中用餐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抽检78家次,166批次,抽检发现不合格2批次,均已立案处理。各部门对本单位主管集中用餐单位均落实督导检查,推广“明厨亮灶”161家,覆盖率达95.27%,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122家,覆盖率达72.19%。通过各类报纸版面、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9篇次,开展重点宣传活动15场次,制作海报、图解、视频等各类宣传产品1800余个,宣传覆盖人群2200多人次,宣传报道及产品浏览量达12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