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南街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广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直向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反映。
广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各镇人民政府,南街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广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直向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反映。
广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