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宁县消防“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南街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广宁县消防“十四五”规划》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消防救援大队反映。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广宁县消防“十四五”规划
(2021—2025)
广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9月
目 录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一)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
(二)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不断净化
(三)消防安全基础建设不断夯实
(四)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
(五)消防宣传教育质效不断提高
二、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综合治理体系尚未形成
(二)火灾风险隐患不断加大
(三)消防宣传教育水平不高
(四)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薄弱
(五)综合灭火救援能力偏弱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总体目标
四、主要任务1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1
1.强化党委、政府责任
2.建立部门履责机制
3.加强基层消防监管
4.突出单位自主管理
(二)强化消防安全风险治理
5.常态开展消防安全治理
6.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7.加强高风险区域整治
(三)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
8.优化日常监管机制
9.完善信用监管制度
10.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
11.提升火灾调查评估效能
(四)提升消防综合救援能力
12.建强城市消防救援力量
13.打造救援攻坚专业队伍
14.壮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15.发展社会民间救援力量
16.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培养
(五)建立消防救援保障体系
17.健全消防救援职业保障机制
18.健全指挥调度保障机制
19.健全战勤联动保障机制
20.健全消防经费保障机制
(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21.加强消防规划编修与实施
22.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管理
23.加强市政消防水源建设力度
24.改善基层村居消防安全条件
(七)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水平
25.提升应急通信基础能力建设
26.建强“三级”指挥调度中枢
27.打造智慧共享基础通信网
28.加快智慧消防政务服务应用
29.强化消防信息化运维支撑
(八)完善消防宣传教育体系
30.压实消防宣传教育责任
31.推进全民消防宣传教育
32.拓宽消防宣传教育阵地
33.提升消防队伍文化影响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二)强化经费保障
(三)强化检查评估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加快推进我县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消防救援队伍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消防“十四五”规划》《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关于推动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消防救援规划(2021-2035年)》《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肇庆市消防“十四五”规划》《广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现结合我县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市两级党委、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将消防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本质水平,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深入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工作要求,将消防工作纳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行业主管部门综合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安全环境创优和文明创建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镇(街)、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县政府每年与各镇(街)、县有关部门签订消防责任状并组织考核,县、镇两级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消安委主任。认真贯彻执行《县(市、区)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责任清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安全责任清单》,着力解决基层消防工作职责不清、责任不明问题。
(二)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不断净化。“十三五”期间,全县发生各类火灾事故268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124.81万元,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综合分析,电气线路、电器设备故障火灾引起的火灾约占总起数的31.57%,生产、生活用火不慎仅次于电气火灾的原因,占火灾总数的15.7%;通过分析火灾起数与火灾发生场所的关系可知,火灾发生场所主要为“三小场所”(含竹木加工厂),比例约为27.85%,其次为住宅,比例为12.83%,厂房位列第三,比例为8.42%。为解决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我县在完善法制、健全机制和综合整治入手,制订出一系列有效可行的解决方案,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做到不断减少火灾隐患“存量”、防止增加火灾隐患“新量”。5年内累计完成5个镇(街)和15家单位挂牌整治,因地制宜部署打通“生命通道”、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大力推进消防网格化管理,全县建成大网格15个,中网格179个,小网格3819个,配备专职网格员190人、兼职网格员3839人。2016年至今累计检查社会单位2.97万家,发现及整改火灾隐患14167处,清退违规住人846人,清除电动自行车2756辆,发放消防宣传单张15万余张,对20万余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三)消防安全基础建设不断夯实。依托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聘请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县城及14个建制镇消防专项规划(2015-2035)。新建宾亨、洲仔、古水3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落实政府专职消防员33人编制配套,有效解决了消防救援力量薄弱问题。5年内全县消防救援队伍累计新增消防车4辆,投入575.26万元优化装备配置8755件,鼓励社区、重点单位、高层建筑小区、中小学校建成微型消防站236个,新建市政消火栓57个、完成950套联网式独立无线烟感安装,公共消防基础设施逐步改善。
(四)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出台《广宁县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建立消防、应急、公安等职能部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着力打造“一专多能、专常兼备”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建山岳高空、高层建筑、水域、地震、危化品事故、森林火灾等6支救援专业分队,培养专业类型人才45人,取得全省火灾调查和新闻宣传比武团体第三名,广东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消防(肇庆预选赛)控制室单项第一名和肇庆市消防业务技能大比武团体第一名。5年内,全县消防救援队伍共接警出动2681起,抢救疏散被困人员1287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2.14亿元,出色完成了“6.8”宾亨抗洪抢险、“1.26”万丰现代城火灾、“10.4”天然气泄漏事故、“1.7”古水竹厂火灾、“6.12”水声岭隧道交通事故处置以及台风山竹、天鸽、重大节庆消防安全保卫等急难险重任务,为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五)消防宣传教育质效不断提高。强化宣传阵地,借用楼宇电视2000余块、LED荧幕700余块、社会单位5000余家,滚动播放消防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建成全市首家“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完成全县2700余家企事业单位33200余人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发动9525名群众注册成为消防志愿者。深化“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暑期消防夏令营”“中小学生消防作文绘画作品评选”“消防进军训”“消防安全示范课评选”等活动,累计开展暖企行动、消防安全进万家、校园消防安全等消防宣传“五进”活动2300余场次,7.3万余人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既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随着我县全面融入省委、省政府“1+1+9”战略部署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全方位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步伐的加快,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将为广宁县消防救援事业改革发展带来新机遇,有利于火灾防范能力、公共消防设施、消防救援力量、应急救援装备等建设。但立足新发展阶段,紧密结合广宁县消防工作现状,消防救援力量不足、消防安全基础薄弱等短板也将会更加突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压力越来越大,应急救援的难度和危险程度也越来越高。
(一)综合治理体系尚未形成。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总体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在党委、政府责任方面,基层单位职责落实上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抓消防工作主动性不强,镇(街)、村(居)一级消防监督管理力量薄弱,消防安全责任无法及时、有效传递到基层一线;在部门监督方面,消防执法改革后,部门监管模式、监管重心、执法协作仍需要磨合和改善;在社会单位方面,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待强化,部分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查自纠不到位;在公民参与方面,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紧急逃生避险自救能力不足等问题仍较为凸显。
(二)火灾风险隐患不断加大。近年来,城市发展日新月异,各类工业园、大型项目不断落户,各类新兴企业相继投产,各类火灾荷载也在不断加大。工业园区产品储量大、种类繁多、工艺复杂,加上一些企业年代久远,生产设备、管道线路严重老化,潜在火灾风险与日俱增。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商业综合体数量与日俱增,此类场所人员高度密集、产权关系复杂、业态更换频繁,动态火灾隐患较为突出。城中村、出租屋、“三合一”场所等量大面广,消防安全基础条件差,加上违规用火用电屡禁不止、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问题时有反弹,“小火亡人”火灾风险没有得到根本消除。
(三)消防宣传教育水平不高。职能部门和基层政府对消防宣传工作重视度不够,消防宣传经费投入不足,消防宣传教育社会化、公益化、全民化程度还较低下。社会化消防宣传机制有待健全,宣传载体还不够丰富,全民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积极性不高,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特别是城中村、农村等地区,流动人口较多、居住环境复杂,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自防自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十三五”期间,应建城市第二消防站至今尚未完成控地任务,全县15个镇(街)有10个乡镇存在消防救援力量空白,城市消防规划制定滞后于城市发展速度。消防车辆结构不够合理,车辆服役年限普遍较高,全县现有13辆消防车辆,其中2辆消防车辆处于超期服役且性能不达标。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车辆装备匮乏,普遍存在经费保障标准不高问题。当前,全县应建市政消火栓551个,实有384个,欠缺167个,欠账率30.3%。
(五)综合灭火救援能力偏弱。各类实战化、模拟化训练设施建设滞后,已无法满足“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因各参战力量领导体制、隶属关系不同等原因,综合应急救援应急联动机制还不够完善,在作战行动中缺乏严密的组织和有力的纪律约束,难以形成强大战斗合力。对标新职责使命,断网、断路、断电等极端复杂恶劣环境下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还有很大差距。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保障水平低、“留不住、引不来”局面短时间内难以得到改变,整体战斗力水平受到较大影响。
三、总体要求
2021-2025年是广宁县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也是消防体制改革逐步完成的关键时期,是贯彻中央《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重要实施阶段,全县消防工作面临机遇和挑战并存,消防工作将面临许多新课题、新挑战。广宁县委、县政府将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提前谋划、多策并举,不断加大消防投入,进一步推动消防基础工程建设,全面提升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害的能力,推进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积极参与“双区”建设、“双城”联动和加快构建“一区两极一圈”区域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以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核心,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为主线,以加强中国特色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增强全灾种救援能力为主要任务,统筹优化和有效衔接“防”与“救”的责任链条,持续夯实消防工作基础,着力补齐消防工作短板,全力破解消防事业发展难题,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广宁县加快绿色崛起、争当湾区新秀,努力建设活力创新、绿色生态、和谐平安新广宁提供坚实消防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科学发展。把我县消防“十四五”规划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实施,积极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确保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坚持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坚持“两个至上”,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突出单位主体责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管理,创新驱动。大力开展整治火灾隐患顽疾专项行动,落实火灾隐患分级治理机制,强力攻坚消防水源、车辆器材装备配置、消防站点布局等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不均衡瓶颈难题。
坚持实战牵引,提升战力。围绕战斗力标准,强化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突出实战引领和实战检验,加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提高消防信息化水平,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
(三)总体目标
消防责任体系全面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基本原则不断巩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
火灾防控质效全面提升。消防网格化管理实体化运作达到100%,构建县、镇(街)、社区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体系,固化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机制,各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切实效果,火灾隐患存量大幅减少,增量得到有效遏制。全县10万人口火灾年死亡率小于0.15%,力争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火灾,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消防宣传教育全面覆盖。部门消防宣传责任全面落实,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消防安全自防自救意识得到全面提升。分区域、分重点打造省、市级标准应急科普教育场馆,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实现消防宣教育全覆盖,群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明显提升。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全面加强。全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按照“中心站+小型站”建设模式,基本实现城市消防救援站“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要求。扎实推进“一镇一站”工程,五年内实现各镇(街)消防救援力量全覆盖。加大专业队伍建设力度,强化救援能力训练基础设施建设。建强优化消防车辆器材装备配备结构,作战力量编成装备配备率达到100%。
灭火救援保障体系全面夯实。经费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消防业务经费逐年递增,专项资金满足任务需要,整体保障水平明显提升。职业保障体系有效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措施落地见效,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战勤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实现实体化、常态化运作。应急通信指挥体系有效建立,“断网、断路、断电”等极端复杂恶劣环境下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党委、政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制定“党政同责”具体规定措施,将消防安全责任履行情况列入述职内容,健全完善党委、县政府工作会议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制度。实体化、常态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完善联席会商、联合执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做到消防安全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关于消防工作的规定,结合广宁县火灾防控重点,配套出相应的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各镇(街)、各部门、行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和“履职清单”,构建层级清晰、权责明确、各负其责的全覆盖、无盲区消防监管责任体系。健全巡查、考核、通报、约谈等责任制落实监督机制,将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消防经费、社会消防救援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完善考评和问责机制,有效落实奖惩。
2.建立部门履责机制。各行业部门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将消防安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奖惩。实施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行业管理部门和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定期抽查、分析研判、教育培训、责任告知和督导问责等工作制度。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城乡规划、交通运输、市场监督、住建、文广旅体、卫健、应急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责的部门,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要依法严格审批。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司法、财政、商务、电力管理、燃气管理、宗教、粮食等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应当结合部门职责为消防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3.加强基层消防监管。紧密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明确镇(街)承担消防工作的综合性办事机构,厘清基层消防救援机构、镇(街)、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网格管理队伍消防监管职责。推动镇(街)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火灾预防工作,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发挥行政村基本质量单元的作用,指导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管理组织。规范基础网格划分,全面推广应用综合网格指挥系统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建立委托执法机制,在消防救援机构委托职责范围内,由县消防救援机构委托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推行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参与防火工作、消防文员协助开展防火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培训、考核、上岗”全流程制度。
4.突出单位自主管理。全面推行社会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在“粤商通”平台开通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备案功能。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消防安全自律管理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行业领域自律管理行规会规。鼓励社会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并纳入消防信用报告重点内容。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健全完善受理、查处、反馈、奖励等机制。
(二)强化消防安全风险治理
5.常态开展消防安全治理。树立“分区域评估分析、分地域设定整治目标、分类型制定整治标准”专项整治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专项整治等级响应制度,健全行业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针对突出隐患问题,分类型制定降低火灾风险技术措施,研究治理方法,组织集中整治。推动各行业监管部门、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新型化工、新型建筑、新能源等新材料、新业态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
6.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密结合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企业、城中村、学校、医院、幼儿教育场所、文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场所灾害事故规律特点,因地制宜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行动。针对城中村、老旧小区、家庭作坊、“三合一”场所及城乡结合部,结合城市综合治理、“创安”行动等工作,抓实消防隐患整改,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敲门行动”、“消防安全进万家”活动,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隐患治理,优化安全防范对策措施,抓实消防隐患整改。组织分析评估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提高安全设防等级。2022年底前,开展四大主导产业(电子信息、绿色建材、金属加工、陶瓷制造)和四大特色产业(竹木加工、资源再生、食品加工、乡村旅游)风险治理。2025年,全县至少完成150家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7.加强高风险区域整治。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目标要求,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各级政府定期分析研判评估消防安全形势,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视情分区域、分行业、分领域、分类别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固化市、县两级政府挂牌整治火灾高风险地区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机制,每年定期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三)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
8.优化日常监管机制。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推动消防网上服务平台与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对接,推行电子印章在消防行政许可应用,公众聚集场所作出承诺后可以在线下载和自主打印许可文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机制,支持行政执法数据实时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大数据分析、智能预警、分类监管等应用,实现社会单位差异化评价管理。健全消防执法违法违规行为惩防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完善“12345”政务投诉平台火灾隐患查处机制,鼓励聘请专家担任消防专干或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加快轻型化、集成化、智能化消防监督执法装备配备应用,2025年前,配备消防执法装备20套。
9.完善信用监管制度。出台消防安全信用管理办法,构建以消防信用积分制为基础的消防安全信用体系,依法依规推行消防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实现消防信用记录互信互任,建立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消防安全信用激励与惩戒机制,同步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及时处理异议和申诉。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公告和分级管理制度,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守规承诺公告制。
10.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按照“数字政府”要求建设消防大数据平台,大力推进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物联网建筑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应急通信指挥系统与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形成动态智能化火灾隐患监控和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加强消防物联网设施、设备建设和应用,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新型消防监管模式。按照“政府投资、社会化运作、共建共营”模式,推动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全科网格”指挥系统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块,将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全面融入综合网格建设。推广应用一般单位物联网监控模块,2022年底前,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大型城市综合体、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等感知设备采集工作。
11.提升火灾调查评估效能。依托消防救援机构成立县级火灾调查执法办案中心,落实火灾事故调查制度,强化火灾事故“一案三查”,对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及时提请政府成立调查组开展延伸调查,调查结果及时报党委、政府审批,典型火灾及时向相关行业部门通报。成立火灾调查协作领导小组,完善多部门火灾调查协作机制,如加强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机构涉火案件调查协作,建立健全消防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规范失火案件、消防责任事故案件办理。建立较大以上火灾调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对重点与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开展合作研究,分析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四)提升消防综合救援能力
12.建强城市消防救援力量。按照“中心站+小型站”的建设模式推进城市消防救援站建设,基本实现城市消防救援站“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的要求。为弥补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确保城市消防救援站同一班次36人执勤需要。新建广宁城区第二小型城市消防站,完成4辆消防救援车辆更新换代,依托“肇庆市技师学院广宁分院”项目完成集山岳救助、地震坍塌、危化品泄漏处置等多种功能组合的消防训练基地建设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纳入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建设任务。灭火器材配备率达到100%,抢险救援器材配备率达到100%,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率达到100%,灭火、举高、专勤、保障类消防车配备率达到80%。开展为期3年的消防救援装备达标创建行动,配齐配强高层建筑、轨道交通、石油化工、地震、水域、山岳(高空)等专业救援装备,满足全灾种、全地形、全气候条件下的遂行救援任务需要。打造消防救援装备配备、仓储、运输、投送全链条保障通道,推进装备“物联网”建设。
13.打造救援攻坚专业队伍。积极适应“全灾种、大应急”职能任务需要,贯彻落实《广东省消防“十四五”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消防救援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肇庆市消防“十四五”规划》《肇庆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建设要求,配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建强优化山岳高空、高层建筑、水域、地震、危化品事故、森林火灾、轨道交通等7支救援专业队,配齐配优专业化技术装备并实现模块化运行。健全完善训练和多种灾害救援体系,建立评估机制完成技术、战术、实战化训练等效能评估。
14.壮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严格按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建设标准,到2025年完成坑口镇、北市镇、横山镇、排沙镇、螺岗镇、石咀镇、赤坑镇、五和镇、木格镇、潭布镇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实现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力量全覆盖。完善县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体系,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市级消防救援机构统一招聘、统一培训,县消防救援机构统一管理和调度指挥,各项经费由县财政在消防经费中统筹安排。根据我县实际,将政府专职消防员逐步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15.发展社会民间救援力量。推进单位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符合建队企业全部建立专职消防站和工艺处置队;2024年底前,所有大型油、气库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消防救援队伍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等建成单位专职消防队。鼓励支持民间组织建立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消防志愿者队伍。推进重点单位、村、社区微型消防站达标工程建设,提升单位自主管理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依托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规范消防救援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队伍管理,引导社会民间资本和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团体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大力发展消防志愿组织。通过政府补偿、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分级分类培训等方式,扶持社会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对参与救援行动发生实际损耗的给补偿。
16.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培养。优化人才培养、管理、集聚、流动机制,建立人才储备库,重点培养管理指挥、专业技术、特殊任务技能三类人才。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将灭火救援、信通、火调、装备等稀缺专业技术人才纳入师资团队。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保留机制,引导鼓励一线指战员参评灭火救援技术职称。推进专业救援资质认证工作,2023年前,消防救援指战员具备高空、潜水、地震等专业技能认证人数占总人数比例达30%;2025年前,专业技能认证人数占总人数比例达60%。强化职业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鼓励消防救援人员自主参加学历提升培训,推动地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消防队伍人才培养框架协议落地。在建设消防训练基地“肇庆市技师学院广宁分院”基础上,不断深化合作办学成果,建立健全集中培训和数字化远程教学相结合培训机制,实现指战员职业技能和学历水平提升,努力建设消防救援事业高水平、高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紧缺专业人员可申请“人才优粤卡”。鼓励消防关键技术和先进装备的研发和应用。紧跟省市落实公务员转岗的有关政策,对长期在消防救援一线工作,达到规定年龄的干部,可在应急管理系统转岗或由组织人事部门有计划地交流到其他系统工作。
(五)建立消防救援保障体系
17.健全消防救援职业保障机制。确保《肇庆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试行)》各项优待政策落实落地,落实《广宁县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细化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在职业荣誉、伤亡抚恤、救助基金、社会优待等方面保障政策。住建部门加大指战员公寓房建设支持力度,推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纳入地方共有产权、安居房、人才房、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保障体系。人社部门建立健全与消防救援职业高风险、高强度和24小时驻勤备战职业特点相匹配的补贴和保险机制,探索建立特殊技能人才薪酬体系。卫健部门健全消防救援人员因公负伤紧急救治机制,明确各地定点救治医院,建立消防员职业病防治与康复中心,健全消防职业病防治和保障体系。财政部门落实《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分类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经费,确保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员标准发放高危补贴、执勤补贴等范畴,并在看病就医、交通出行、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入托、参观景区同等方面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享受优先优待政策。
18.健全指挥调度保障机制。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的社会应急联动机制,规范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指挥工作,并依托消防救援通信指挥系统建立政府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与供电、燃气、交通、林业、自然资源、三大通信运营商、水利、环保、气象、地震和医疗卫生等部门联勤联动。建立政府领导牵头,联动部门领导参加的应急救援工作会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灾害事故形势,通报工作进展和职责落实情况,研究部署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任务和措施。畅通县119指挥中心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接处警线路,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微型消防站、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等消防救援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
19.健全战勤联动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纲要》,通过“政府保障、应急招收、委托管理、消防使用”或者采取招收政府专职队员等多种方式建设战勤保障力量,建立消防救援战勤保障分队。积极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建设县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将消防战勤保障纳入应急救援物资战略储备系统,加强同政府其他物资储备部门的联调联训,实现储备资源共享。落实消防应急保障物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制定重大灾害事故战勤保障预案和作战编成,完善重特大灾害事故救援装备现场保障社会联动机制,满足处置重大灾害事故的增援需要。建立应急响应机制,3个(含)以上消防站(队)联合作战或者作战时间持续2个小时以上,应启动消防战勤保障应急响应机制,形成“互救互助、联动作战”的良好局面;健全地方、企业、市场、自我保障“四位一体”联合保障格局,定期开展装备保障效能评估,建立消耗性灭火救援物资储备机制和消耗性装备库存备购机制。
20.健全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消防投入、提高保障标准,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与消防救援职业高风险、高强度和24小时驻勤备战相适应的职业保障机制。健全完善消防经费保障制度体系,将消防经费纳入政府预算,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建立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同机制。财政部门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落实各镇(街)经费保障,并采用“1+N”保障办法,除保障现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外,一并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全面落实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加强政府专职消防员执勤补助经费保障,确保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资待遇标准相适应。严格落实省市支持老区苏区、民族地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对口帮扶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内容和工业园区、“三旧”改造等重大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解决消防基础设施薄弱问题。
(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21.加强消防规划编修与实施。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工程、国家自然灾害防治整体建设框架等国家政策,编修我县消防专项规划。细化城乡消防规划近期具体内容,逐年明确城镇消防救援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时限,确保消防规划内容落地。严格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消防救援工作协同发展,到2022年,县城区、重点镇消防专项规划以及其他建制镇消防规划完成编修工作,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加强与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及“一张图”的核对,将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布局等内容纳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
22.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管理。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监督和管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确保新建、改建的市政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单位和住宅小区内消防车通道要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老旧小区要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整体改造计划,因地制宜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健全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2022年底前,全县高层小区、高层公共建筑全面实现消防车通道规范化管理。
23.加强市政消防水源建设力度。积极推动将消防水源纳入城乡规划建设内容同步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落实《肇庆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维护管理、使用长效机制。新建市政道路,市政消火栓应根据规范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老旧城区改造和道路扩建,要及时升级改造市政给水管网,对缺乏市政消防给水设施和天然水源的区域要建设消防水池、水渠等人工水源,具有天然水源的地方增设取水码头或取水点绥江流经的城区应在沿岸建设不少于3个消防取水点(码头),流经的镇(街)以及远离镇(街)的大型企业应建设不少于1个消防取水口(码头)。县政府每年按市政消火栓欠账总数的三分之一进行补建,本级政府财政部门保障建设经费。2023年前,基本补齐市政消防水源“欠账”,2025年前,全县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
24.改善基层村居消防安全条件。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落实专项经费并纳入政府预算。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四好农村路”、村通硬化路、饮水安全工程和电网升级改造等工作,积极推进农村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村地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农村地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条件的农村要建立小型消防站,普及农村志愿消防队组建,特别是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家庭要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技防设施。
(七)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水平
25.提升应急通信基础能力建设。贯彻落实《肇庆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建设要求,加快消防融合通信系统建设,普及应急通信装备智能化、轻型化、集成化、模块化程度,逐步配齐侦察无人机、通信装备运输车、超轻卫星便携站、卫星电话、北斗有源终端、单兵图传等消防应急通信设备,保证重要通信装备一主一备。加强消防专职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建设,按照不少于6人标准,配齐消防专职应急通信保障队员,2022年底前实现通信指挥车配备到县级。依托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消防救援工作信息化水平。搭建消防主题数据库,统筹纳入政务大数据中心,实现城市火灾防控数据广泛汇聚,为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和消防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全力破解极端条件下应急通信难题,提升“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26.建强“三级”指挥调度中枢。充分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视频识别、雷达等技术手段,打造消防安全、预测预警、救援指挥的全域消防感知网络。加快消防智能接处警系统和消防智能指挥系统部署,有序推进县级作战指挥室、队站作战通信室两级指挥中枢建设,实现辖区力量调派、指挥作战、多方音视频交互共享、信息汇聚能力全面提升,满足各级指挥中枢基于地理信息的图文集成显示、灭火救援指挥实战化展示和音视频通信控制等一体化、可视化指挥调度需求。2022年底,县级作战指挥室、队站作战通信室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2025年底前,完成县级指挥中枢智能全域感知系统建设。
27.打造智慧共享基础通信网。建立消防指挥信息网、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之间的信息共享边界,使指挥信息网具备与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卫星通信网、无线通信网安全互联能力,实现数据交互和网络资源汇集。2022年,按照应急管理部和消防救援局统一规划,依托原消防指挥调度网整体接入应急骨干网,形成上下贯通的指挥信息网。2025年,通过VPN、无线、公网、移动互联网等方式,将指挥调度末端延伸至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企业专职队伍和微型消防站,实现全县消防救援力量应急网络、指挥调度100%互联互通。
28.加快智慧消防政务服务应用。大力推广“粤消通”平台应用,创新建设火灾防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政务服务、应急通信等五大主题应用,构建智慧联动的消防业务应用体系。全面推动物联网建筑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建立专题数据库,充分发挥远程监控、监测预警、电气监控等系统运用和大数据分析、研判,推行智能化、差异化监督管理。建设火灾防控“动态监管、敏捷预警、精准治理”,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智能辅助、科学决策”,队伍管理“正规精细、高效有序、专业运行”,政务服务“一站服务、指尖办理、感知开放”,应急通信“轻型集成、便携有效、融通可靠”,有效提升信息化业务支撑能力,塑造消防救援新模式。推动物联网建筑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建立专题数据库,充分发挥远程监控、监测预警、电气监控等系统运用和大数据分析、研判,推行智能化、差异化监督管理。
29.强化消防信息化运维支撑。进一步完善消防救援信息化运维保障体系,推动落实消防信息化运维中心和技术总体、监理等支撑单位实体化运行。全面贯彻信息化领域“五项廉洁长效机制”,重点围绕运行管理、标准规范、安全保障、产业生态精准化制定制度体系,为消防服务应用、公共支撑、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实现全过程保驾护航。
(八)完善消防宣传教育体系
30.压实消防宣传教育责任。推动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纳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评价体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等范畴。发挥社会机构专业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培养专业消防宣教培训科普团队,针对不同受众和场所,建立精细化、专业化的消防宣教体系,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单位购买专业消防培训服务。各级政府应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职业教育、农民工技能教育、领导干部教育。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教育培训与基础教育、入职教育、职称继续教育、干部管理教育、社会诚信体系等相结合,提高全社会消防教育培训参与度。
31.推进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结合消防科普课程体系完善消防宣教新模式,全面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依托“粤省事”开展实名制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全民消防安全培训积分档案。大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安全社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宜居社区”“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内容,把村“两委”干部、网格员培养成消防安全“明白人”。建立企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六类人群、中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培训和履职能力评价,并将结果应用于政府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范畴。实施消防安全进万家“平安+满意”上门宣教计划,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达标工程,推广广宁周其鉴红军中学“火焰蓝牵手红军娃”试点成果,在全县49所中小学校建成“百支火焰蓝中队”,招募“千名消防宣传小天使”,实现对“万个家庭”开展消防知识宣传进家门,建立具有“广宁”特色的消防宣传渠道,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32.拓宽消防宣传教育阵地。着力打造县、镇两级宣传阵地,搭建县消防全媒体工作站,建立镇(街)消防宣教培训科普团队。2021年底前,县级要对标市级标准升级改造当地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各级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消防宣传服务培训机构,各社区设置消防安全微体验点,定期组织群众接受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33.提升消防队伍文化影响力。设立专项消防表彰奖项,加大消防典型宣传力度。各类新闻媒体、文化机构积极创作高质量的消防影视、曲艺、文学、书画和摄影作品。拓宽消防宣传渠道,充分挖掘为消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行业人士事迹,塑造消防公益宣传形象大使,强化消防形象正面宣传。打造消防志愿者品牌,将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志愿活动分别纳入“南粤家政”培训工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内容,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加入消防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消防宣传志愿者队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抓消防、政府建消防”责任意识,把我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政府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切实抓好落实。要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好本规划确定的相关任务。要及时研究规划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论证评估,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任务按期完成。
(二)强化经费保障。要主动适应遂行“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提高保障标准,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消防应急救援经费,推动经费保障能力有效提升。要分类制定三年“补短板”计划,制定并落实财政中长期滚动投资规划,切实将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装备、战勤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和消防应急通信等项目纳入政府建设项目库。要逐步加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保障力度,将该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强化检查评估。应建立健全考评评估机制,将规划实施和落实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及领导干部考核范围。县消防救援大队每年要向县政府专题报告规划落实情况,分析解决存在问题,切实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十四五”期末,广宁县政府将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对因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造成规划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按照有关规定倒查问责、依法追究。
附件:1.广宁县“十四五”期间城市消防队站建设规划表
2.广宁县“十四五”期间乡镇消防队建设规划表
3.广宁县“十四五”期间城市消防队站消防车配备规划表
4.广宁县“十四五”期间乡镇消防队消防车配备规划表
5.广宁县“十四五”期间城市消防队站装备器材配备规划表
6.广宁县“十四五”期间乡镇消防队装备器材配备规划表
7.广宁县“十四五”期间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表
8.广宁县“十四五”期间消防信息化建设规划表
9.广宁县“十四五”期间消防志愿者参与活动人次
附件1
广宁县“十四五”期间城市消防队站建设规划表
附件2
广宁县“十四五”期间乡镇消防队建设规划表
附件3
广宁县“十四五”期间城市消防队站消防车配备规划表
附件4
广宁县“十四五”期间乡镇消防队消防车配备规划表
单位:辆
附件5
广宁县“十四五”期间城市消防队站装备器材配备规划表
附件6
广宁县“十四五”期间乡镇消防队装备器材配备规划表
附件7
广宁县“十四五”期间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表
附件8
广宁县“十四五”期间消防信息化建设规划表
附件9
广宁县“十四五”期间消防志愿者参与活动人次(万人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